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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張晉):從6月19日召開的有關會議上獲悉,為促進天津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引導銀行業更好的支持天津經濟社會發展,天津市銀行業協會從6月份開始,組織會員單位在全市開展『信貸誠信企業評選』和『逃廢債務客戶名單披露』活動。評選和認定結果將於9月中旬向社會公布。
據了解,債務人具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視為逃廢銀行債務:
不經債權銀行同意,以改制、重組、分立、合並、租賃、轉讓、破產等方式懸空銀行債權的;通過非正常的關聯交易抽逃、轉移資金和資產,致使銀行債務被懸空的;以轉戶和多頭開戶等方式,蓄意逃避銀行監督,使銀行貸款本息無法回收的;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編造無效、不實、無法執行的擔保,或拒絕補辦擔保手續的;不經債權銀行同意,擅自處置銀行債權的抵(質)押物,造成銀行債權抵(質)押懸空的;隱瞞影響按期償還銀行債務的重大財務變動情況,致使銀行債權處於高風險狀況的;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已生效的法律文件,繼續拖欠銀行債務的;不償還債務又拒不簽收銀行催債文書的;其他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
被會員單位共同認定具有惡意逃廢銀行債務行為的債務人和與債務人具有經濟關聯關系的客戶,經過認定程序,天津市銀行業協會將對其發布警示通知書,限期整改;警示無效的經協會理事會表決通過,在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告,並按『中國銀行業協會維權公約天津市銀行業實施細則』啟動維權機制,實施聯合制裁。一是行業內部通報,將名單登入協會網站,並通報給各會員單位;二是會員單位采取聯合制裁行動,停止辦理新的授信和貸款,停辦貼現、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相關業務;三是停止辦理一切銀行業務,直至清理其銀行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