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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一號)
國務院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
2005年12月6日
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1]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數據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我國於2004年進行了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次普查的標准時點為2004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4年度。普查對象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2]。普查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就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經過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及全體普查人員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國經濟普查的登記填報及數據審核匯總工作基本完成。國務院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國家統計局將分三次向社會發布普查公報。現將第一號公報發布如下。
一、單位基本情況
2004年末,全國共有從事第二、三產業的法人單位516.9萬個。其中,企業法人單位325.0萬個,機關、事業法人單位90.0萬個,社會團體法人單位10.5萬個,其他法人單位91.4萬個。產業活動單位682.4萬個,其中,第二產業167.5萬個,第三產業514.9萬個。個體經營戶3921.6萬戶,其中,第二產業588.7萬戶,第三產業3332.9萬戶(詳見表1)。
表1 單位數與個體經營戶數
與2001年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的同口徑數據比較,企業法人單位數增加了22.3萬個,增長了7.4%。其中,國有企業、國有聯營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共19.2萬個,減少17.7萬個,下降48.2%;集體企業、集體聯營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共45.6萬個,減少40.2萬個,下降46.9%;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40.6萬個,增加10.6萬個,增長35.2%;私營企業198.2萬個,增加65.8萬個,增長49.7%;其他內資企業6.2萬個,增加2.5萬個,增長66.5%,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15.2萬個,增加1.3萬個,增長9.6%(詳見表2)。
表2 按登記注冊類型分組的企業法人單位
第二、三產業單位半數以上集中於東部地區[3],單位擁有量自東向西呈遞減態勢。東部地區擁有法人單位291.0萬個,佔56.3%;中部地區119.3萬個,佔23.1%;西部地區106.6萬個,佔20.6%。東部地區擁有產業活動單位358.3萬個,佔52.5%;中部地區171.3萬個,佔25.1%;西部地區152.8萬個,佔22.4%。
第二、三產業法人單位數名列前10位的地區依次是:廣東、江蘇、浙江、山東、上海、河南、四川、北京、遼寧和河北。
個體經營戶較多的前5個地區是:山東、河南、浙江、廣東和河北(以上詳見表3)。
表3 單位與個體經營戶的地區分布
在產業活動單位中,從事制造業的單位137.5萬個,佔20.1%;批發和零售業120.2萬個,佔17.6%;教育59.6萬個,佔8.7%;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154.4萬個,佔22.6%。以上四個行業合計佔69%(詳見表4)。
表4 產業活動單位的行業分布
*此處的農、林、牧、漁業為第二、三產業法人兼營的第一產業活動單位。
個體經營戶較為集中的五個行業是:工業532.3萬戶,佔個體經營戶總數的13.6%;交通運輸業621.7萬戶,佔15.9%;批發和零售業1831.1萬戶,佔46.7%;住宿和餐飲業293.9萬戶,佔7.5%;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413.8萬戶,佔10.6%(詳見表5)。
表5個體經營戶的行業分布
*包括采礦業、制造業和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
二、就業人員
2004年末,全國第二、三產業的就業人員[4]數為30882.8萬人。其中,第二產業的就業人員為15463.8萬人,第三產業的就業人員為15419.0萬人。在就業人員中,單位就業人員21460.4萬人,佔69.5%;個體經營人員9422.4萬人,佔30.5%。在單位就業人員中,女性7882.2萬人,佔36.7%。
在單位就業人員中,制造業8390.5萬人,佔39.1%;建築業2792.6萬人,佔13.0%;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1925.2萬人,佔9%;教育1521.8萬人,佔7.1%;批發和零售業1382.5萬人,佔6.4%(詳見表6)。
表6 單位就業人員行業分布
在單位就業人員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學本科、專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學歷的人員分別佔0.7%、8.0%、15.7%、33.6%和42.0%。在具有技術職稱的人員中,具有高級、中級、初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分別佔9.5%、36.9%和53.6%。在具有技術等級資格證書的人員中,具有高級技師、技師、高級工、中級工資格證書的人員分別佔2.6%、8.2%、32.8%和56.4%(詳見表7)。
表7 單位就業人員學歷、職稱、技術等級情況
三、企業實收資本
2004年末,全國第二、三產業325.0萬個企業法人單位的實收資本[5]總額為18.2萬億元。在全部企業法人單位的實收資本總額中,由國家投入的資本8.7萬億元,佔48.1%;集體投入的資本1.4萬億元,佔7.9%;個人投入的資本5.1萬億元,佔28.0%;港澳臺投入的資本1.3萬億元,佔7.3%;外商投入的資本1.6萬億元,佔8.7%。各類企業實收資本來源構成詳見表8。
表8 企業實收資本來源構成(單位:%)
四、普查數據質量情況
國務院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分層隨機等距整群抽樣方法,對31個地區的數據質量進行了抽查,共抽查152個普查小區的21731個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抽查比例約為3?),個體經營戶45623個(抽查比例約為1.1?)。抽查匯總結果,數據填報綜合差錯率為4.9?,數據質量達到預期目標。
注釋:
[1]三次產業的劃分:
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
第二產業是指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
第三產業是指除第一、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具體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本次普查未包括國際組織。
[2]單位的劃分:
法人單位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⑵獨立擁有和使用(或授權使用)資產,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⑶會計上獨立核算,能夠編制資產負債表。在有關部門登記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或作為產業活動單位普查,或並入上一級法人。
產業活動單位是指法人單位的附屬單位,且具備以下條件:⑴在一個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⑵相對獨立組織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⑶能夠掌握收入和支出等業務核算資料。
個體經營戶是指除農戶外,生產資料歸勞動者個人所有,以個體勞動為基礎,勞動成果歸勞動者個人佔有和支配的一種經營單位。包括:(1)經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2)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並領取證書的民辦非企業單位。(3)沒有領取執照或證書,或按照有關規定免於登記,但有相對固定場所、年內實際從事個體經營活動三個月以上的城鎮、農村個體戶。但不包括農民家庭以輔助勞力或利用農閑時間進行的一些兼營性活動。
[3]東、中、西部的劃分: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4]就業人員:是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產業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在崗的就業人員。未包括上述范圍之外的就業人員。
[5]實收資本:是指企業投資者實際投入的資本(或股本),包括貨幣、實物、無形資產等各種形式的投入。實收資本按投資主體可分為國家資本、集體資本、個人資本、港澳臺資本和外商資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