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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原定從10月1日開始執行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將因缺乏操作細則而推後實施。
記者昨天下午了解到,《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在十一前肯定難以出臺,銀監會與國家發改委在該細則的制定工作上還存在很多需要協調的問題,現在僅剩的短短幾個工作日內無法完成這些工作,目前還很難說銀行收費將會從何時起正式執行。
工商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多家銀行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接到任何關於『收費細則』方面的通知。他們表示,在短短的幾天內,就算該細則出臺,各銀行在人員和設備等方面也無法完成准備工作。
6月23日,銀監會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並稱此《辦法》
將於10月1日起開始實施。該《辦法》規定,商業銀行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和政府指導價兩種方式。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項目主要是涉及廣大居民和企業利益的收費項目,具體項目包括辦理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本票、支票、匯兌、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等人民幣基本結算類業務。
7月底,銀監會向多家銀行下發了該《辦法》的實施細則(草稿),在該細則(草稿)中,對『零鈔』、『大額取現』收費標准作出了初步規定。當時,銀監會要求各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要在8月1日前將修改意見上報銀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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