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湖北省老河口市領導乾部職務消費貨幣化試點改革引起人們的廣泛關注。其實,地方政府早有取消公車並將交通費『貨幣化』給個人的做法,但『乾部職務消費貨幣化』試點改革卻是一個更為綜合和全面的概念。面對高昂的政府運作成本和愈演愈烈的搭職務消費的『車』而進行個人消費的現象,確實到了非改不行的時候了。然而,一項改革目標的確立、一種改革措施的擬定,往往首先需要正確理論的指導,一種理論的正確與否則又首先取決於某些概念是否准確和正確。假如形成一種改革目標的某種理念乃至基本概念其本身就似是而非,由此產生的改革措施其可行性、有效性則令人擔懮。例如,『職務消費』就是一個似是而非、令人費解的概念。
當初經濟學家們在創立諸如『生產』、『流通』、『消費』等基本概念時,決不會料到百年之後的中國會有個『職務消費』的概念。所謂『消費』,一般是人們以貨幣為代價自由換取某種消費利益的一種交易行為。而且,消費一般被看成是私人事務或行使私權力的過程。假如某企業為了增強團隊凝聚力在聖誕之夜組織員工到歌舞廳聯歡,雖然員工在聯歡中可能會吃水果、喝飲料等等,但不應被看成是消費,應視為企業為自身發展而進行的一種投資,其所花款項則應被視為企業經營管理正常支付的成本。無法理解:黨政領導坐著公車前去參加重要會議或到下崗工人家中慰問,其坐車的過程會被視為是在『消費』轎車。同理,假如某國外友好城市代表團來訪,市長在舉行歡迎宴會時高高舉起酒杯,其飲酒行為的意義和價值被認為是在享受和『消費』美酒。
消費是人們賺錢的主要動力之一,因為消費能給人以身心愉悅,消費過程也是消費者得到物質、精神享受的過程,消費面前(消費機會、消費自由等等)人人平等,消費與『職務』扯不上什麼關系。然而,在某些政府機關,消費不僅與『職務』聯系在了一起,而且『職務消費』還成了一個獨立的、特指的概念,這大概也是一種典型的中國特色。在一個真正平等的現代社會中,人們只有職業之別,『職務』則僅僅是從屬於職業的東西。例如企業人員,究竟是操作人員、財務人員、技術員、主管還是別的,對外部來說都不是太重要,重要的是他們共同的社會角色——企業人員。政府人員大概也不能例外,也是社會分工、社會角色的一種。而職務消費中的『職務』究竟又是指哪些人呢?是一般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還是處長或者更高職位者?『職務』在這裡本身就是一個相對的、模糊的概念,而如今不僅被單獨『拎』出來說事,而且成了消費形態的一種,實在匪夷所思!假如在法律、權利、人格上把一位政府官員
和一位普通產業工人看成是完全平等,那麼,前者可以在許多機會中通過各種途徑進行『職務消費』,後者的機會和途徑又該是什麼呢?難道官員拿公車進行職務消費,他們也拿車床、刨床、銑床進行『職務消費』麼?
正是這種被廣泛認同的『職務消費』概念,為所謂的『職務消費貨幣化』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基礎』。以公車為例,顧名思義系辦公事所用的交通工具,辦公事怎麼算作消費?公車費用則是官員在履職過程中必須付出的一種政府運行成本,與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必須付出產品研發成本、原材料成本、機器設備折舊成本、倉儲成本、銷售成本以及企業管理成本等等是一樣的道理,怎麼能以『貨幣化』形式而『走』進私人的腰包?當政府的某項運作成本成了官員個人收入項目中的一部分,它究竟算是官員報酬還是政府運行成本被委托給個人管理、使用的部分呢?與之相關聯的是:當官員在履職中以個人的形式在支付交通等費用時,究竟應被看成是被委托管理的政府公務費用的『專款專用』,還是官員在自掏腰包處理公務?政府公務費用與個人正常收入的這種界限的混淆,必然會導致利益導向、行為取捨中的偏差。例如,本該到邊遠地區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的正常公務,或許被以各種借口取消日程或以其它途徑替代本應由個人支出的款項,因為按現有官員平均覺悟水准和經濟收入水平,掏『自己腰包』為公家辦事,總會有人感到心疼。
關於取消公車並把公務交通費發給個人的做法,筆者曾撰文認為此舉並非治本,因為照此思路演繹下去,既然公車費用可以貨幣化給個人,那麼屬於同類性質支出的吃喝招待、出國旅游以至超標准修建辦公大樓和購買超豪華的辦公設施等等,按理也應『貨幣化』給個人。這種『貨幣化』的思路和做法,表面看也許會暫時壓縮某些費用支出,但無法從根本上消除政府費用開支的體制弊端,包括政府運作成本的精確核算、投入產出分析以及輿論監督、納稅人監督等等。甚至形成一種新的分配渠道——把納稅人貢獻並試圖供給政府人員處理公務所用的錢瓜分給了個人,最終變成了真正的個人消費。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