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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股市新聞不斷,先是『招商銀行』在中報裡透露,擬實施100億元可轉債的再融資計劃;後是『華夏銀行』上市第二天就發布公告擬對全體股本實現慷慨的高額現金分紅。但市場普遍反應不好,對前者,55家重倉持有的基金,在交涉無果的情況下,以大量減持表示『用腳投票』,後者雖然不是向股東要錢而是給錢,也沒有博得市場的喝彩,股價不漲反跌。
從表面上看,『招商銀行』欲想發展壯大,通過股市進行再融資、籌集提高資產充足率和經營運作資金並無可厚非,『華夏銀行』表面上更是體現了『同股同權』,新老股東一視同仁,但是這兩家股份制銀行的做法,有一個共同之處,就是大股東明顯損害了流通股(中小股東)的權益。有人說,這是銀行業『鐵算盤』的精明過人之處,而咱卻說,這都是股裂惹的禍。
對於招商銀行來說,非流通股大股東自己不用掏一分錢,不但可以解決資金匱乏的燃眉之急,而且坐享資產質量提昇的好處,流通股卻因為股權含金量遭到稀釋、投資收益下降,直接導致股價下跌帶來的資產縮水,是典型的讓你掏錢還不落好;『華夏銀行』發行新股讓流通股東為公司貢獻了54個億,到手後立馬分掉13個億,出錢的只得到其中3.95億,不出錢的非流通股大股東卻分到了8.4個億,另外非流通股還白白佔了流通股東因為溢價出資帶來的每股淨資產值『增值』1.09元。
其實,上述大股東損害中小股東的情況並非最新發明,像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讓上市公司為母公司(即大股東)擔保等等,都可以歸入此類情況。造成這種同股不同權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為同股不同『命』。一個是佔大頭的非流通股股東是『真命天子』,佔小頭的流通股東只有出錢不能說話、任人擺布的命。這種畸形的、彼此割裂的股權結構,決定了沒有真正意義上的『三公原則』,也是股市所有問題中最大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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