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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巴曙松昨日表示,當前中國的證券公司面臨的最大風險往往是那些不能准確衡量的風險。從風險管理的角度考慮,應當盡快建立證券公司退出機制,避免風險的傳染。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巴曙松是在中國證監會與世界銀行主辦,中國證券業協會協辦的"中國證券公司風險管理國際研討會"上講此番話的。他說,截至2002年12月31日,我國證券公司總數達125家,總資產約5393億元,淨資產1151億元。在這些證券公司中,經營狀況和風險管理狀況差異相當大,當前應當及早考慮證券公司的退出機制問題。如果缺乏有效的退出機制,就很難形成一個有效的證券公司優勝劣汰機制和風險的最終化解機制。隨著證券行業競爭日趨激烈,證券公司的優勝劣汰就難以避免,此時,就需要建立一個有效的退出機制。有效的退出機制能夠強化對證券公司的激勵和約束,促進證券行業結構的改善,降低系統性的風險。通常而言,成熟市場的證券公司退出大多表現為市場化並購方式的主動性退出,這顯然有利於證券公司的規模擴張和業務整合;與此形成對照的是,目前我國大部分證券公司的退出,基本上都是資不抵債之後被動退出。從監管機構的角度看,應以監控流動性風險為主導來設計具有操作性的風險預警體系,並積極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
巴曙松認為,在證券公司退出時,要特別強調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這就要求建立相應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此舉不僅能夠為證券公司的退出消除障礙,而且還能夠像銀行體系的存款保險制度一樣防范金融風險的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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