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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ST麥科特(000150)董事長許振東攜全體董事在公告中向公司全體股東致歉。致歉的原因是,公司購買資產超過主營業務收入的50%,在提請股東大會審議之前未獲取證監會的批准。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由於工作失誤而違規,通過公開道歉,ST麥科特好歹給了公眾和相關法規一個交代。
今年5月26日,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曾以『質疑威遠生化1.5億關聯交易』為題對威遠生化(600803)《關於收購威遠集團土地使用權及部分附著建築的議案》提出5大質疑。其中第5項問題就是針對『威遠生化將購買重大資產按一般重大關聯交易程序進行』提出的。
威遠生化2002年度經審計的合並報表於2003年4月17日公布,而此項重大關聯交易正式生效日期為2003年4月14日。對照中國證監會上述《通知》規定,該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合並報表應為2001年年報。公司2001年期末淨資產為3.05317億多元,而上述的重大關聯交易總額為1.54349億多元,又因此項關聯交易的5宗土地使用權和及其部分附著建築物不承擔負債,即所購買的資產總額為資產淨額,所以此項重大關聯交易總額佔到了該公司2001年度經審計的合並報表淨資產的50.55%。
威遠生化此項重大關聯交易顯然已經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購買資產的行為,必須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相應程序予以實施,而威遠生化卻只采用了一般性的重大關聯交易程序。4月15日,威遠生化發布公告稱,於4月14日召開的公司200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這一收購議案。
此外,記者還提到,威遠生化此項重大關聯交易的資產評估基准日(2002年9月30日)距《資產收購協議》生效日(2003年4月14日)超過了6個月的期限。這也明顯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七章第二節第3款的規定。
2003年6月3日,威遠生化在『國家股股權轉讓的提示性公告』關於收購協議的條款中提到:如在股權轉讓行為生效時,以2002年9月30日為基准日出具的威遠集團的資產評估報告已超過其法定有效期間,應另行協商確定資產評估基准日並聘請資產評估機構進行重新評估。
看來,評估報告超過有效期限,威遠生化並非不知情而是明知故犯。而且,面對媒體質疑,威遠生化對在重大資產轉讓過程中涉嫌違規問題至今未作任何表示,根本不拿投資者和監管層當回事。
中國經濟時報『質疑威遠生化1.5億關聯交易』一文發表後,引起了投資者的廣泛關注。有幾位投資者在向中國經濟時報繼續反映威遠生化存在的其它問題時,向記者提出這樣的疑問——威遠生化1.5億關聯交易前後公布5個相關公告,歷時九個月,至今一年,難道監管層從未發現上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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