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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北京市豐臺區某工地49名民工在食用帶有扁豆的飯菜後,幾個小時內不同程度發生食物中毒癥狀。而在此前,從6月14日至7月9日,北京市接連發生了23起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數457人。截至8月10日,北京今年已發生32起食物中毒事件,共有693人中毒。不光是北京,近期全國各地食物中毒的事件也大有上昇之勢———8月22日,貴州省赤水市五裡村130人食物中毒;8月24日,南昌市60多人在宴會後食物中毒;此前蘇州工業園區內,500多民工發生集體食物中毒。
據專家介紹,食品安全問題產生的原因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主要體現為食品的各項衛生指標未能達標,如農藥、獸藥殘留或含有化學性有毒有害物質,這些問題一般產生於生產和運輸過程當中,不易為消費者覺察和認識;另一種情況則發生在銷售與加工過程中,或人為故意制假售假,或無意識添加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質,直接由病菌及有害物質污染造成。
多頭監管職責不清
在管理上,食品安全問題遠遠超越了衛生的范疇,有時一個環節多個部門插手,有時多個環節一個部門監督,整個體制錯綜復雜。以豬肉為例,從生豬生產到豬肉上市,這一過程涉及農委、商委、動檢、質檢、衛生、工商等6個部門和一個市場管理處,如果豬肉進入肉食廠進行加工,還要經過輕工部門一關。
在北京石景山區某集貿市場,幾個豬肉攤販向記者講述了豬肉的『安檢程序』:檢疫部門按每頭豬15元的標准用『目測法』檢疫蓋章,工商部門也照此法復檢並收取4元的攤位費,然後就可以放心地出售了。同時,這裡的豬肉除了被檢疫、工商、質檢、衛生等部門經常檢查或抽查外,還多了市場主辦部門復檢這道環節。豬肉類復檢員顏先生說,他們要求攤販必須從定點屠宰廠進貨,每天第一件事就是檢查豬身上有沒有檢疫章和屠宰廠的印章,因此豬肉出現問題的可能性不大。記者問如果屠宰廠出來印章齊全的豬肉本身有問題,市場檢驗出來的可能性大不大時,他搖了搖頭說:『那責任就不是我們的了。』
源頭治理存在真空
食品進入市場之前,有誰在監管其安全問題?農業部曾經對數千戶農民使用農藥的狀況進行調查,其中80%的農民對於休藥期的概念一無所知。央視上周更是曝光了河北某『無公害蔬菜示范基地』,菜農晚上噴灑國家明令禁止的劇毒農藥。
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春明認為,作為食品原料的農產品生產領域,責任主體是千家萬戶的分散農戶,監管起來十分困難。
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當中,檢測工作至關重要。拿蔬菜來講,大鍾寺市場是北京市最早建立農殘檢測室的批發市場。農業部啟動這個項目投入了30萬元,而為了維持這個檢測室,市場每年都要投入20萬元。就這樣,每天也只能檢測20多個樣品。檢驗一個樣品花3個小時,不等出結果,菜販的蔬菜早就賣光了。即便抽檢到不合格蔬菜,市場也無權處罰,頂多將信息報給產地。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部長韓俊認為,目前我國食品安全管理體制條塊分割問題非常突出,一個有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應該以清楚、合理、科學的食品法律體系為基礎。在此基礎上,應建立統一、權威的食品質量安全標准和檢驗檢測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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