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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盛指數基金承諾淨值低於面值即停收管理費
日前,正在發行的長盛指數增強型債券基金首次打破基金管理費的『旱澇保收』傳統,承諾:假如基金運行一年後,累計淨值低於面值(1元)時,將停收管理費直至其回復到面值以上。
這種做法引起了業界比較大大爭議。一種觀點認為,這種做法將會提高基金管理公司的專業理財水平;另一種說法認為這種做法可能會誘導基金管理公司的保守操作。而據資料顯示,去年公布年報的67只證券投資基金虧損36.35億元,而提取的基金管理費高達14.22億元,托管費用達2.44億元。因此長盛此舉也引發了另外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是否應該改變現有的固定收費價格體系,建立一種更為公平的與業績相掛鉤的費率制度呢?
銀河證券高級研究員王群航認為,長盛指數增強型債券基金此次對管理費的承諾,將有利於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經理人專業水平的提高,對於基金管理公司和投資者來說都有益。這種做法也有可能成為未來基金管理公司在管理費上普遍使用的一種方法,且這種做法也有利於業績與收益很好的掛鉤。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的首席經濟師許小松認為,長盛關於管理費的承諾只是競爭的結果,不會成為基金管理公司普遍應用的一種方法。這種做法對於純債券基金來說是比較可行的,但對於股票型基金就不是很可行了。如果基金管理公司都采用這種做法,那麼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一是會刺激基金管理公司提高自身的專業水平;二是會引起基金管理公司的保守操作。因此,管理費的浮動是一把雙刃劍,一定要妥善處理。
據了解,在長盛債券基金作出承諾之前,已經有幾家基金管理公司曾向證監會提出了在面值以下不收管理費的方案,但證監會沒有同意。此次,長盛債券基金作出的承諾也意味著監管者在管理費走向市場化方面的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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