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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7月7日至8月5日,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美國反傾銷兩大主管機關商務部和國際貿易委員會連續7次對中國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裁決。加上目前正在進行的對華彩電案的反傾銷調查和其他包括紡織品、建材、食品在內面臨反傾銷風險的中國商品,美國對華反傾銷正在持續增溫中,形勢不容樂觀。
7月7日,美國商務部就濃縮苹果汁一案作出行政復審初裁,5家公司之外的所有中國企業被判定傾銷幅度為51.74%;7月11日,美國商務部就罐裝蘑菇一案作出新發貨商和第三次反傾銷行政復審終裁,中國產品被判定的傾銷幅度最高達到198.63%;7月21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中國的熨衣架及零部件進行反傾銷調查;8月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公告,對原產於中國、馬來西亞和泰國的聚乙烯零售包裝袋作出反傾銷肯定性損害初裁;8月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原產於中國、日本的鑄造焦炭作出否定性裁決,認定中國和日本的產品未給美國產業造成損害;8月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原產於中國的四氫糠醇作出反傾銷肯定性損害初裁;8月5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原產於中國的制動鼓和制動盤作出特別保障措施無損害裁定,認定上述涉案產品未對美國國內相關產業構成損害。
除了上述7個案件和正在進行的彩電案調查等,還有3種中國產品面臨極大的被美國反傾銷主管機關調查的風險。首先是紡織品,由於美國紡織品企業及相關協會不斷作出發起訴訟的動作,中美關於紡織品的爭端已經箭在弦上,風險是最大的;其次是建材,據中國建材工業協會的報告,今年1?5月,我國建材產品出口大幅增長,且有超過一半的商品出口價格偏低,遭受反傾銷等貿易保護措施影響的可能性加大;再次是食品,其中尤以蝦最具風險。出於對海龜的保護需要,從1996年開始,美國對捕蝦作業中未使用海龜排除裝置的國家(地區)的蝦進口實施了7年禁令。根據美國的要求,沒有機械化裝備的水產養殖和蝦捕撈的國家(地區)出口至美國的蝦,必須附具海產品出口部門的證明,否則,美國將運用反傾銷等措施予以制裁。這項規定對我國出口企業來說,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如不妥善因應,有可能招致反傾銷調查,從而阻礙對美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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