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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號,美國第七巡回上訴法院駁回了美國電子儀器制造巨頭——施樂公司的上訴請求,判決認定施樂公司沒有向其僱員足額支付退休金,並判定施樂應向其退休員工再支付3億美元賠償金。
這項案件要追溯至2002年年中,當時施樂公司的員工將公司告上了法庭,指控施樂公司在發放員工退休金時計算方法不當,低於按美國聯邦政府制定的退休金福利規定計算的金額。美國伊利諾伊州南區法院法官於2002年9月做出判決,原告勝訴,並要求施樂公司支付2億8千400萬美元賠償金,施樂公司對此提出了上訴請求。
對於這次上訴失敗,施樂公司表示,一旦最終的判決做出,賠償金將從公司退休金計劃資產中進行支付,但支付的時間將會延遲到2005年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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