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方網消息:記者從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獲悉,從明年1月1日起,我國將實行新的供水價格管理辦法。據業內人士分析,新辦法實施後,將可能導致部分城市居民用水價格有所浮動。
據了解,由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和水利部聯合發布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規范了水利工程水價形成機制以及核價的原則和方法,明確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優質優價、公平負擔的原則制定,並根據供水成本、費用及市場供求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要求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豐枯季節水價和季節浮動水價制度,逐步推廣基本水價和計量水價相結合的兩部制水價制度。
據悉,目前,我國部分城市居民用水是通過水利工程引水,在收取居民的水價中並沒有完全計算水利工程供水的成本。此次,新《辦法》突出地確立了水利工程供水的商品屬性,也就是說,新的水價辦法實行後,將有可能導致城市居民用水價格的『水漲船高』。
記者從天津市物價局了解到,天津市現在的供水價格,是由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用構成的。目前,市物價局已經接到發改委的通知,由於天津市是一個不具有自備水源的城市,物價局將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水價管理新辦法。市物價局同時表示,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已經列入價格聽證目錄,因此,調整價格時將會實行價格聽證,充分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