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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央行《外匯法》實施條例7月23日生效。條例規定克居民出境可隨身攜帶現金3000歐元,自然人出入克羅地亞可攜帶庫納現金1.5萬,超過上述金額需事先獲得央行批准。因承包工程、在國外從事勘探業務、存入保險金、國外貸款的使用、貨幣保值(規避匯率、貨幣及其它市場風險)、在國外買賣有價證券等業務需要在國外開設外匯帳戶須征得克羅地亞央行的批准。克居民不能向國外帳戶進行資金轉帳的禁令繼續有效,在國外開設了外匯帳戶的克公民必須定期向克央行報告帳戶情況及所有的帳戶往來情況。在未獲央行批准的情況下在國外開設外匯帳戶將被處以1.5-20萬庫納的罰款。
克目前對資本帳戶的管制仍然很嚴,在克加入歐盟後資本帳戶將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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