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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對5號令有些誤解,正常的營業行為並不會因此受到什麼改變。』中國人民銀行有關人士今天對記者說。
最近引起廣泛關注的『央行5號令』,即中國人民銀行於4月10日發布的《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央行的本意是希望通過加強結算賬戶的管理,達到『反洗錢』的目的。可是,其中的兩項規定卻在券商中引起軒然大波(兩項規定附後)。
簡單地說,『5號令』取消了券商營業部的取現功能,以後股民從證券市場撤資需要支取現金,只能通過在銀行開設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辦理。券商的擔心主要集中於兩點,一是息差收入,二是取現問題。
關於息差問題,目前的做法是股民存在證券公司營業部的資金,利息按普通活期存款利率計算;而營業部將所有客戶資金再統一存在銀行裡,獲得的利息按金融機構存款利率計算,兩者利差大約有1%。有券商擔心,『5號令』讓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轉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而『銀行結算賬戶』指的是人民幣活期存款賬戶,這樣,營業部豈不是拿不到息差收入了嗎?
對此,央行有關人士說,『5號令』並沒有改變現行的做法。因為營業部獲得的『高息』用的是以券商名義在銀行開立的主賬戶——『證券保證金結算賬戶』,『5號令』只是要求將此賬戶納入專用存款賬戶管理,並未對存款的計息等問題做出規定。至於『股民的錢都存進銀行個人賬戶,券商主賬戶就沒錢了』的擔懮,這位有關負責人解釋,在原來主要采用的證券交易資金結算方式下,只要股民不撤資,證券交易資金就不會從保證金賬戶轉入股民的銀行賬戶,也不會影響保證金賬戶資金存量。所以,已出臺的政策對券商主要經紀業務收入的息差收入並無實質影響。
關於取現問題,『5號令』要求不得通過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支取現金,有券商認為這意味著客戶取錢時還要將款項轉到銀行,多一道手續。央行人士認為,這可能對個人炒股者略有不便,但安全性卻更高了,防止了洗錢、套現等違法違規行為。
據了解,一些莊家在證券市場操縱股票時,為了不被人注意,常動用上千個證券交易賬戶,而這樣的賬戶在設立時靠的是假身份證或買的身份證號。『5號令』實施後,支取現金必須到銀行。由於開立銀行賬戶已實行『實名制』,股民在銀行開立專門用於證券交易的賬戶時也必須出示真實身份證,莊家再想通過這些『假賬戶』轉移資金或取現就不容易了。
『央行5號令』將於9月1日起實施。目前,央行與證監會將對具體細節、配套措施以及相關建議進行協商,有可能在證券行業設立一個過渡期;也會考慮在確實需要的情況下,是否為證券交易賬戶保留一定的取現額度。記者將繼續跟蹤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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