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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臺灣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授權廣州統一企業有限公司召開新聞發布會,聲稱已將9家企業告上法庭。其有關負責人說,統一企業將在內地打一場商標保衛戰。
據了解,這次被統一告上法庭的9家企業是:中國統一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統一商貿有限公司、深圳統一實業有限公司、統一集團(萊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統一保健有限公司、湖北黃石珍珠果食品有限公司、吉林龍鼎飲品有限公司、北京市歡臣科技有限公司、武漢金威商貿發展有限公司。
統一企業有關負責人稱,自2002年年底起,其廣州、合肥、成都、武漢的子公司舉報,有一家名為『中國統一集團』的公司在上述地區進行招商活動,並有突出顯示『統一』字樣的食用油、醬油、電池等產品相繼出現在上述地區的市場上。據統一企業調查,1998年,『中國統一集團有限公司』便使用『統一』字樣作為企業字號在香港注冊。『中國統一集團有限公司』在加盟協議中約定將商號『統一』或『統一集團』許可給加盟企業使用,並在產品上突出使用中國統一字號,或標明由『中國統一集團』或『中國統一』授權生產。
統一集團認為,這足以造成相關公眾將其產品與統一企業的產品相混淆。同時,在部分產品的包裝裝潢方面,完全模仿統一企業的產品包裝裝潢和外觀設計。此外,還在報紙、雜志、互聯網等各類傳媒以『中國統一集團』名義進行宣傳,編造中國統一集團與統一企業有限公司的關系,並模仿原告統一企業的企業精神口號等,先後在武漢、廣州、合肥、成都等地召開招商會,在全國各地尋找加盟企業。深圳市統一商貿有限公司、深圳統一實業有限公司、統一集團(萊蕪)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統一保健有限公司等便是相關加盟或侵權的企業。
統一集團有關負責人說,從1988年起,臺灣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國家工商局商標局通過申請注冊、受讓,先後在食品、方便面、飲料、食用油等39個類別注冊了69組『統一』文字商標、『PRESIDDENT』文字商標、『明日之翼』圖案商標或三種商標的組合。連續數年,國家工商局公布的重點商標保護名錄中,『統一』商標被列為重點保護的商標。這次將9家企業告上法庭,就是要保護統一商標的合法權益。
據悉,目前武漢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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