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非典的影響使人們更加熱衷於『無接觸消費』,也引發了各行之間的銀行卡大戰,但各種關於信用卡和ATM安全隱患的報道又不時見諸報端,使持卡人對自己的資金安全感覺有些提心吊膽。
銀行卡為消費者帶來各種方便與實惠的同時,是否就無法避免現存的諸多隱患?銀行方面又應作出什麼改進,以保證持卡人『身家』安全,使他們信任放心?銀行卡的使用問題,正急切呼喚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出臺。
1、個案:錢怎麼自己『跑』了?
個案一:
2003年春,唐小姐在單位附近的ATM機提了300元。一個月後,銀行的對賬單寄到唐小姐手中,唐小姐驚奇地發現,卡中的錢『無端端』地少了2000多塊錢。經銀行調查,這2000多塊錢是在唐小姐上次提款300元後,在數天內被人分3次從ATM機上提走的。令人納悶的是,唐小姐的信用卡和身份證一直都在身邊,沒有丟失。而且,唐小姐確認沒有其他人知道她信用卡的密碼。那為什麼卡沒丟,錢卻自動地『跑』了?
個案二:
2003年2月6日傍晚,徐先生在順德一食肆就餐後,准備付賬時發現錢包不見了,當時他以為錢包放在家裡,所以沒有在意。當天晚上,徐先生回家後卻沒有找到錢包。徐先生馬上感到問題的嚴重性,因為錢包裡有兩張信用卡,而且還有他本人的身份證,這樣,銀行的存款隨時可能被盜用!徐先生馬上打電話到銀行掛失。之後,徐先生對賬後發現,在2月6日晚,兩張信用卡被人通過刷卡方式在廣州某賓館內的珠寶行消費了35840元。而且徐先生發現消費時的簽名明顯與自己的簽名不一致。
2、銀行卡:方便自己,也『方便』了賊?
如果不出問題,使用銀行卡消費是一件很爽的事情,不必再與髒兮兮的鈔票接觸、或者足不出戶而購物於天下,不少信用卡還提供購物優惠,甚至可方便辦理出國留學。但是,如果這種方便失去了安全保護,你的權益被竊用者『方便』地強佔,你是否仍然留戀著它?
目前,對於持卡人來說,有幾個環節的安全隱患最為明顯:第一是ATM,不法分子通常會用微型攝象機偷看密碼、假公告騙取密碼、雜物堵塞鈔票口等方式獲得錢財;第二是網絡,一些技術性犯罪分子,可破解在網上購物過程中輸入的密碼獲得錢財;第三是卡的保管,一旦銀行卡丟失,被盜用的危險就非常大,因為持卡人未必能及時發現失卡,商家又不認真核對簽名,另外有些銀行也不提供即時掛失。
面對以上情況,銀行專家總是三番五次地提醒使用者,一定要把身份證和銀行卡分開保管,一定要在卡背後的簽名條上簽名,一定要養成定期檢查卡信息的良好習慣……
但是,持卡人是否只要做到以上這些,就能保證萬無一失?
3、商家:抵擋不住的誘惑?
當銀行卡被盜,除非竊賊得知了密碼,否則他們通常使用的方式並非提款,而是消費,因為『刷卡』的信息要求比提款低得多,他們很容易就能把卡內的資金花得一乾二淨。
在這個環節裡,商家的責任十分重大,有否要求消費者出示身份證,有否認真核對簽名,對於銀行卡真正的主人來說,他們就是最後一道保護線了。如果商家能夠認真執行與約定銀行之間的承諾,消費者的損失就可大大減少。然而,在現實中,商家的表現卻時常令人失望。因為盜竊者急著把卡內資金全部花光,所以在商場中通常都是高額消費,尤其是信用卡可透支,他們消費的金額就更加巨大。在這種『豪客』面前,有的商家都為了自身利益而不對持卡人身份認真追究,即使簽名條上的字跡與消費人的字跡有明顯區別,他們也照樣一路大開綠燈。
不負責任的商家會為自己的行為負出代價,中國人民銀行《信用卡管理辦法》規定,持卡人在使用POS機刷卡消費時,經營者應該審查持卡人的身份證和簽名,如果消費時的簽名與信用卡背面的簽名不一致或相貌與身份證不符,經營者不得讓持卡人消費,否則要承擔相關法律後果。
4、使用者:是不是簽了『不平等條約』?
在持卡人的角度看,一旦銀行卡掛失,銀行就理所當然地應為銀行卡安全負上責任,但目前據說仍有個別銀行『堅持』固有的陳舊條款,將信用卡風險轉嫁至持卡人身上。他們在其《貸記卡領用協議》或《信用卡條款》中明文規定『掛失前及掛失後24小時內的貸記卡主附卡交易由持卡人承擔』這樣的條款,再加上利益至上的商家,持卡人的利益就『凍過水』了。
所以,對待銀行卡安全,不應僅僅盯住卡的保管、商家責任,其實在辦理銀行卡的時候開始,持卡人就應該為自己的權益著想,提防這種『不平等條約』了。
5、銀行:仍有改進空間
面對市場上的種種質疑,銀行如何改進管理辦法,重新樹立消費者們的信心,已經成為他們生存競爭的首要問題,一些態度積極的銀行也表示會不斷改進。
中國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銀行卡業務部總經理陳歡榮,在接受采訪時就有以下意見:刷卡是否需要密碼是按照國際慣例的,根據調查,有一半持卡人認為刷卡輸密碼很麻煩,而另一半的則認為輸入密碼更能保障他們利益安全。在目前,牡丹卡消費不需要輸入密碼,但對於大數額的消費,則要求提供密碼和出示身份證,而且卡掛失即時生效,以保證持卡人利益。
從國外情況來看,雖然信用卡消費不需要使用密碼,但銀行對於信用卡的消費卻有著非常嚴密的監控。如來自美國的陳先生最近出差在新加坡刷卡消費時,就接到了來自銀行的電話,問他是否正在新加坡進行消費,並對消費金額進行核實。原來,陳先生一向是在美國活動,當他在新加坡刷卡消費時,銀行發現這與陳先生以往的消費習慣有異,就打電話來核實。實際上,銀行對於持卡人在消費金額、消費地點等異常變動進行監控和核實,正是保證持卡人交易安全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國內目前對於這種服務有幾家發行標准信用卡的銀行提供,比如招商銀行和廣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卡中心的24小時CALLCENTER會在察覺到持卡人的異常消費即時致電持卡人查詢,而廣發卡除此外還開通了手機短信即時通服務,就是任何信用卡賬號的消費記錄都會即時以短信息形式發送到持卡人的手機上,讓持卡人即時知道自己信用卡賬戶的變動。
6、宏觀環境:完善信用體系是關鍵
保障卡交易安全另一道最重要的防線在於個人信用體系的健全,在發達國家,絕大部分消費行為都是通過銀行卡來完成,現金交易可謂少之又少,但這種對於卡交易的高度依賴,是建立在發達國家高度成熟和完善的信用體系的基礎之上的。在這些國家,幾乎所有的生活消費都與信用掛鉤,信用不好,生活中可能障礙重重。如果惡意消費或者盜用他人信用記錄,不但是犯法行為,而且從此上了個人信用體系黑名單,今後可謂麻煩重重。正是由於這種行為可能引起的一系列嚴重後果,纔警戒了那些有非分之想的人,從而也保證了持卡人的利益。
此外,國外對於持卡人與銀行間發生的消費交易爭議,也采取了相信消費者的態度,如消費者對消費賬單提出異議,指出自己未發生這筆消費,銀行一般都采取信任消費者的態度,會把這筆爭議金額返還。但這一點,也是基於完善的信用體系基礎之上的,因為在個人信用征信體制完善的社會,個人如果對銀行進行惡意欺詐,其信用記錄上會染上很大污點,可謂得不償失。
但在國內,個人信用體系的建立雖然幾年前就在上海等一些大城市先後被提上日程,但實質性的進展似乎一直並未取得。有鑒於這一點,對於消費交易爭議,各家銀行都只能各自制定各自的標准。
提醒:如何安全使用信用卡
1.當您在ATM上用卡取錢時,應注意保護自己的密碼,輸入密碼時最好用手遮住密碼按鍵,防止被『別有用心』者偷窺竊取。與此同時,不要隨地丟棄ATM為您打印的交易流水單據。因為在ATM上取錢是不需要核對持卡人身份的,只要密碼正確,就可以取款;而ATM為持卡人聯機打印的交易流水單據上則清晰地記錄著您的信用卡卡號、有效期和取款金額等信息。近幾年來,高科技的犯罪手段不斷出現,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正是利用您取款時的不小心,來盜取有關卡信息的。
2.要養成定期利用銀行對賬單核對自己銀行賬務的良好習慣。您可以每半個月或一個月到銀行打印出自己的銀行對賬單(某些銀行是每月為持卡人免費寄送對賬單的),然後認真核對自己的賬務,一旦發現不符,應及時與發卡銀行進行聯系,查明原因,分清責任。
3.在商戶用卡消費時,應注意商戶收銀員的操作,如發現刷卡金額與消費金額不符或者重復刷卡時,應提出質疑並拒絕在刷卡單上簽名。
4.應認真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和密碼,身份證與卡應分開放置,以防同時丟失,給他人冒用自己信用卡造成可乘之機。同時不要簡單地將信用卡密碼設為自己的生日,以防與身份證一起丟失時,讓別人輕易試出密碼。
5.牢記自己的卡號、發卡行聯系電話以及有關業務人員姓名,如信用卡不慎在異地丟失,應立即到當地銀行辦理掛失手續或及時與發卡行業務人員進行聯系,辦理電話掛失,謹防他人冒用自己的信用卡,給自己造成資金損失。
6.對於某些信息,應在認真核實之後再進行處理,而不能不分真偽輕率處置。
7.在對賬過程中,如果發現由於銀行方面賬務出現錯誤而造成持卡人賬戶餘額增加的話,持卡人應及時向銀行方面指出,要求更正,絕不能因為貪圖便宜而去佔用、消費。因為所有的銀行賬務都是有據可查的,即使有些錯賬一時沒有查出,但終究還會真相大白,到那時,持卡人不僅要賠償銀行的損失,而且很可能還要承擔法律上的責任,豈不是『偷雞不成反蝕把米』?
總之,在使用信用卡的過程中,只要能夠有意識地強化自己的風險防范意識,保護好自己的信用卡和密碼,認真核對賬務,不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就能夠確保資金安全,真正地領略到信用卡安全、方便、通用、快捷的優點。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