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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最大的會計公司之一普華永道公司最新公布的報告顯示,在2001-2003年期間,全球37%的公司發生過內部經濟犯罪事件。
該公司通過對全球50個國家和地區的1000家大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及其他負責防止經濟犯罪的企業高層管理人員進行調查後編制了《2003年經濟犯罪調查報告》。報告說,在那些發生經濟犯罪事件的公司中,平均每個公司的損失超過200萬美元。
調查結果顯示,任何一個行業都有超過30%的受調查者承認其所在的公司發生過內部經濟犯罪事件。其中,規模越大的公司越容易發生經濟犯罪,而銀行、保險公司和媒體企業發生經濟犯罪事件的次數遠比其他行業的公司要多得多。在所有犯罪形式中,盜用資產是最普遍同時也是最容易被偵破的。其他的犯罪形式按發生頻率高低排列依次為盜竊產品專利、計算機犯罪、貪污受賄、做假賬、工業間諜和洗錢等。
報告說,一半以上的犯罪事件是通過審計發現的,但有多達三分之一的事件是因偶然情況被發現的。在受害企業中,有四分之三的企業承認,即便案件得到偵破,企業最多也只能追回不到20%的經濟損失。報告認為,內部經濟犯罪對企業信譽、品牌和員工道德的損害往往大於直接經濟損失的影響。
報告指出,企業內部經濟犯罪最嚴重的地區是非洲和北美。在非洲,有51%的企業承認自己遭遇過經濟犯罪,北美的這一比例為46%。西歐的比例最低,僅為34%,但西歐發生經濟犯罪事件的企業也比2001年增加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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