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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近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審計報告,指出通過審計建設銀行及其20個分行2001年資產負債損益情況,查出比較突出的違規經營以及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引起了各界關注。就此建行高層人士向記者表示,對於審計發現的問題,建行將從制度和機制上采取根本性措施,開展一場全面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的整改運動。
這位負責人表示,審計署這次審計查出的問題大多是建行以前年度在特定歷史環境下發生的,如小金庫問題80%以上發生在上世紀90年代,違規經營問題也有70%以上是2001年以前發生的。在今年年初收到國家審計署的審計意見後,建行立即研究部署整改措施。目前,建設銀行的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對暴露的問題進行了嚴肅查處,已初步處理責任人474名。對審計中暴露的隱瞞收入、盈虧不實、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建行已責成各有關分行根據規定補繳稅金和調整賬目,並進一步調整了對一級分行的財務授權。對違規放貸、違規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和違規開立信用證等違規經營問題,建行各級機構逐一進行整改,同時對有關制度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據介紹,對審計署報告中反映的21起經濟案件線索,建行已處理8起,處理責任人39名;正在進行處理的7起;待處理的6起。對其中問題性質嚴重的原汕尾市公安局某副局長出具虛假證明、騙取銀行資金的問題,建設銀行追究了8名有關人員責任,包括處級乾部3人,科級乾部2人。
建行方面還表示,對具體違規事件的整改往往只能是就事論事,要防止屢查屢犯,全面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內部控制能力,還要從機制上杜絕違規行為,為此建行實施了『五管齊下』的整改措施。
據了解,審計署對於建設銀行不斷改進和完善的審計工作也給予了比較高的評價,指出建行『在提高信貸資產質量、強化財務管理、消化歷史包袱、健全內部控制、完善業務規程、加強審計監督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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