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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據2003年經濟發展預測和國家在企業工資分配方面的相關政策,昨天發布2003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這已是天津市第五次公布企業工資指導線,標志著天津市企業工資增長機制初步建立。
2003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基准線定為13%(即2003年企業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增長幅度為13%);下線為5%,且企業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天津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今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准為450元/月;上線為20%(即2003年企業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增長幅度最高為20%)。
天津市企業工資指導線適用於坐落在天津市轄區內的各類城鎮企業,它主要由工資增長上線、工資增長基准線和工資增長下線組成,其中工資增長上線是企業年度工資增長水平最高幅度,是政府對企業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的最高限度,原則上不得突破;工資增長基准線是企業年度工資合理增長幅度,是政府對全市企業職工年度貨幣平均工資增長確定的調控目標;工資增長下線是企業最低的工資增長幅度,是政府確定的企業年度平均工資增幅的最低水平,主要考慮使職工貨幣工資增長與當年物價指數保持同步。工資指導線發布後,企業可以在下線與上線形成的區間內,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圍繞基准線確定本企業的年度工資增長幅度。
根據天津市經濟發展預測和國家在企業工資分配方面的相關政策,2003年天津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基准線確定為13%(即2003年企業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增長幅度為13%);企業工資指導線下線為5%,且企業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天津市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企業工資指導線上線為20%,即2003年企業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增長幅度最高為20%。2002年人均工資水平超過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並且2003年單位從業人員人均勞動報酬增長幅度要求超過20%的,須向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報。
據悉,天津市還將企業經營者年薪制考核同企業職工工資增長指標掛鉤,職工工資增長沒有達到一定水平的企業,企業經營者年薪不能增長。同時對有條件的企業還要求按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上線為職工增加工資,並以此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政府以每年公布企業工資指導線這種辦法達到調節社會分配不公,縮小貧富差距的目的。
天津市勞動保障部門從1999年開始公布企業工資指導線以來,今年是第一次改由市政府直接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為使企業為職工增加工資工作落到實處,市有關部門將加大督促檢查力度,重點查處不給職工增加工資、不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而單獨追求企業利潤增加的各種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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