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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記者從某信托公司獲悉,該公司正在聯絡其他一些信托公司的負責人聯合『上書』銀監會,希望能夠取消發行一個資金信托計劃不能超過200份合同的限制。目前已經有多個信托公司有類似表示,信托公司盼望政策『松綁』的急迫心情由此可見一斑。但記者同一天從有關方面獲悉,雖然銀監會正在研究新的監管政策,但至少在目前,監管部門還不會取消這一規定。
信托業整頓未結束
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銀監會負責監管信托公司的還是非銀司。從央行分離出來之後,非銀司原班人馬基本上沒有變動。但目前,非銀司正在按照『三定』方案進行調整,而在內部調整沒有完全到位的情況下,不會在監管政策上進行太大的調整。
此外,由於信托業的第五次治理整頓還沒有完全結束,要取消這一政策限制的外部條件還不完備。去年隨著中經開的轟然倒下,信托業的第五次治理整頓基本結束,但信托公司的重新登記工作還沒有完成,只有這一工作結束,纔能考慮政策上大的調整。目前,全國重新登記的信托公司一共有52家,而最終能夠獲得登記的信托公司可能達到60家。銀監會要花相當大的精力來考察驗收這些待登記的信托公司,在改變原來政策上不會進展太快。
而且要改變相關政策還要征求各方意見,這些都不是短時間能夠完成的。
由『暗斗』到『明爭』
但信托公司一直在努力促使監管部門放棄這一政策限制,已經從以前的『暗斗』轉變為『明爭』。2002年10月8日之前,信托公司在發行信托產品時將信托計劃分為數期,每發滿200份就是發完了一期,一個信托計劃可以發數期,這樣200份的上限已經名存實亡。最早發行信托計劃的幾個信托公司都使用過這種辦法,上海愛建、上海國投以及北京國投當時發行的信托產品實際上都遠遠超過了200份的上限。這引起了當時信托業的監管單位———中國人民銀行的關注。
2002年10月8日,央行出臺了《關於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信托界稱之為314號文件,特別強調信托公司要嚴格遵守200份規定。之後,信托公司就一直向監管部門建議放棄這一限制,促進信托業的發展。
信托公司這一舉措在銀監會成立之後更加頻繁,簡直一浪高過一浪。一位信托界人士認為,以前央行對信托業的監管是『在監管中求發展』,實際上限制了信托業的發展,而目前銀監會的監管是『在發展中監管』,是一種積極的監管,因此,相關部門肯定更能聽取業界意見和建議。
對於銀監會暫時可能不會取消這一規定的說法,信托公司人士認為,無論如何一定要反映自己的意見,這樣監管部門纔會在制訂新政策時充分考慮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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