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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最早於19世紀中葉由西方引入我國,至清末光緒年間已頗為盛行,光緒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的《申報》上,即有各類彩票發行廣告20多則。
清末彩票最初由洋商在華發行,是西方國家對我國進行經濟掠奪得重要手段。但其『以微資攫獲巨款』的特點及其操作方式的公開,對廣大市民階層頗具吸引力。受彩票業斂財獲利功能的誘惑,我國商人及地方政府也隨之積極參與近來。從若乾清末的實物來看,除中外商行外,湖北、安徽、四川、吉林等地方政府均曾多次發行彩票,而官方彩票的發行除為了增加財政收入外,還被用作賑災、興學、籌餉等。從票面來看,清末彩票彩票有木刻、石印、鉛印等多種印刷方式,票幅及內容等也各不相同,但官方彩票的票面卻頗為相似,每張長寬約為20厘米×8厘米,均載明彩票名稱,如『奏辦湖北簽捐彩票』、『奏辦江南賑災彩票』,以及彩票號碼、發行價格、發行總量、開彩時間、兌獎辦法等,並於周邊繪有圖案。發售彩票常配有精致的紙袋,上繪有吉祥圖案及文字,將彩票的促銷與廣告巧妙地結合起來。
光緒三十一年間由湖廣總督張之洞批准發行《湖北簽捐彩票》,此彩票是單枚,彩票正面是一幅蛟龍珠圖,背面是開獎的有關知識並配以英文,其中影響較大的是《呂宋彩票》、《江南籌辦義賑彩票》、《益陽商會善後有獎券》等等。清末,由於清政府腐敗無能,為籌集軍餉或支付宮廷耗資,以及搜刮百姓錢財而發行了大量彩票。1886年,杭州劉學詢在北京會試時發行"闈姓"彩票,規則是將應試者的姓氏印在紙上定價出售,由購買者選填中榜者姓氏,發榜後,按猜中的數量依次獲頭、二、三等彩。此後,浙、皖、魯、贛、豫、湘、甘、粵等省也相繼發行了各省的彩票。
清末彩票賣得十分火爆。1901年,全國彩票銷售中心的上海,正式注冊的彩票公司就有11家,每月銷售17萬張彩票,銷售額達到85萬元,這個數額還不包括一些未經注冊的小公司。1903年,在華中重鎮武漢,彩票店星羅棋布,有記者報道說:武昌『每一大街,長不過二百碼,而售彩票者,竟有四家;凡彩票之店,裝飾華麗,頗動人目』。又說:『大街小巷,招牌林立者,乃售彩票之處也;兒童走卒,立談偶語者,買彩票之事也。』到1905年以後,上海的彩票公司加大彩票發行量,相應地增加頭彩的獎金,各省爭相仿效,湖北彩檣公司、安徽鐵路彩票公司的頭彩都達到了10萬元。當時中國很多民營企業的創辦資本不到10000元,10萬元是一家中型企業。如果頭彩得主將彩金用於投資。可以穩穩當當地做個資本家,成為小城市裡的大闊佬。
每期彩票,頭彩只有一個(有的公司開雙彩,頭彩有兩份,但彩額相應降低,實際是一回事),而博彩者是一支龐大的隊伍,必須要讓相當數量的人滿意,纔能維持他們不變心。對此,彩票公司是很捨得拿出錢來的,返彩率達到70%左右。清末的博彩者,只要是中了彩,所得的就能令人滿意。外商在上海設立的廣益公司是當時最有名氣的彩票公司。公司每月發行彩票10000張,每張5元,共得銷售額50000元,彩票公司拿出其中的75%即37500元用於返還中彩人,得彩總張樹891,佔彩票發行額10000張的9%,這就是說,按平均率計算,每買11張彩票,就有一次中獎機會。買11張彩票的花費是55元,即使中的是末等七彩,也可得20元,錢花的並不算冤,運氣好的話還可以得到更多,甚至中個一、二、三等獎也是說不定的,所以許多人都想去碰一碰機會。仔細琢磨一下公司的彩額分配很有講究:基數特大,末等的七彩840張,佔全部中彩的彩票總共891張的90%以上,有意鼓勵市井小民多多參與,頭彩特重,刺激有錢人多買。公司把全部彩額的大部分放在末彩和頭彩中,有錢的多買,無錢的捧場,彩票豈能沒有市場?民國初年,雖明令禁止發行彩票,但自1910年後,各省的地方軍閥以『善後』、『濟實』、『慈善』等名目發行各種彩票。1929年,國民黨浙江政府曾以『西湖博覽會有獎游券』為名發行過彩票,但數量不大。國民黨上海政府也在同年發行過『珠寶獎券』、『房屋獎』等。1933年5月,國民政府發行了『航空公路建設獎券』、『黃河彩票』等形式的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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