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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盈股份和海鳥發展發布公告,大盈股份第一大股東上海市農業產業化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和海鳥發展第一大股東東宏實,分別將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4568.4673萬股(佔本公司總股本的15%)和2267萬股法人股(佔公司總股本的26%)質押給興業銀行上海分行,為華信投資5.75億元授信提供質押擔保。由此,大股東利用上市公司股權質押來融通資金,再度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問題。
那麼,上市公司大股東為何偏好於股權質押?原因之一是上市公司股權的透明度及可兌現性,成為商業銀行為上市公司大股東抵押貸款的基本理由,也成為大股東資金融通的基本砝碼。正是上市公司股權所具有的融通資金的獨特優勢,使得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的現象變得更加普遍。
但是,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所具有的市場風險,尤其是那些資本高手利用上市公司股權質押來融通資金的市場風險,更應引起我們的關注。因為,協議收購上市公司股權是按照每股淨資產值為基准作上下浮動來確定股權收購價格的,股權協議收購需要支付一大筆金額,收購資金可以是自有資金,也可以是銀行或其他渠道的借貸資金,通過股權收購可以成為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然後,大股東可以將手中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再向銀行進行股權質押來融資,融資的額度往往要超過其收購上市公司股權的支付金額,例如大盈股份和海鳥發展的案例就是這樣的,類似的重組類上市公司大股東股權質押的案例還有不少。
隨著資金的杠杆效應發生作用,股權質押的風險也隨之產生。如果因大股東無力償還貸款資金,銀行會因按每股淨資產值拍賣上市公司股權,遭至一部分貸款損失;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股權拍賣也會造成上市公司的內部震蕩(如公司控股權變動等)。
業內人士認為,由於上市公司股權已經成了大股東資金融通的一種重要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資本運作變得更加"有利可圖",這是許多機構投資者之所以熱衷於上市公司股權收購的重要原因之一,並促成了上市公司股權協議收購和資產重組的事件不斷。所以,對於資本高手涉足的重組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利用上市公司股權質押事件,更加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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