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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國內首例因非法使用區域形象標識引發的商標侵權案昨日結案。記者從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部門獲悉,由於擅用泰達標識,天津泰慶等3家公司被罰30萬元。
2001年12月28日,開發區國有資產公司發現天津平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泰達酒業有限公司、天津市泰慶科貿有限公司為泰達白酒、冰酒所做的廣告上標明的注冊商標主要部分與天津開發區已經注冊商標相同,企業名稱在讀音和文字上相同。此舉給天津開發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因此,開發區起訴泰慶等3家公司,要求停止侵權。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後,適用《商標法》有關規定,判決泰慶等3家公司侵權行為成立,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開發區國資公司損失人民幣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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