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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國家工商總局的消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白酒和洋酒的違法行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於2003年一季度對北京、沈陽、鄭州、成都四個城市的賓館、酒店、酒樓銷售的名白酒和洋酒的真偽進行了監督檢查。
本次檢查以酒品外包裝上標稱的名優高檔品牌白酒、洋酒為主,檢查了近50個經銷名白酒和洋酒的賓館、酒店、酒樓,對其中涉嫌有問題的18個單位進行了商品檢查,共抽取45組樣品,其中白酒38組,洋酒7組,經檢驗判定為真品的為20組,真品率為44.4%,其中白酒真品為18組,真品率為47.4%;洋酒樣品7組,判定為真品的兩組,真品率為28.6%。合格單位數為7個,被抽查單位合格率為38.9%。其中在北京抽取樣品10組,真品6組,真品率60.0%;沈陽抽取樣品9組,真品3組,真品率33.3%;鄭州抽取樣品15組,真品6組,真品率40.0%;成都抽取樣品11組,真品5組,真品率45.5%。本次檢查不合格的單位多為中高檔的酒樓,一些酒店缺乏嚴格的進貨把關制度,從上門推銷的個體商販進貨,假酒很容易混於其中,出現問題後也難以查找源頭。此外,檢查中也發現,洋酒的商品包裝知識需要向商家普及,進貨、檢驗途徑有待規范。
通過對本次檢查分析發現,當前酒品造假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是造假手法不斷翻新,外包裝足可以假亂真。過去,執法人員很容易從標簽與瓶蓋等外包裝上對假酒加以識別。如今,假冒名優白酒標簽正面字體的套印質量、生產日期及批號的編碼方式、字體大小與色澤深淺等已與真品難以區分,足以以假亂真。為提高防偽能力,名優白酒生產企業每年投巨資引進先進防偽技術,然而,沒過多久,假冒防偽標志隨即應市,在檢測器下顯示的圖案標志甚至比真品還清晰,只是有些防偽暗記造假團伙未能知曉,纔使假酒露出了『尾巴』。檢查中也發現一些酒樓整箱保留名白酒的空瓶,為造假分子制售假酒提供原料和便利。而洋酒,特別是乾邑的XO產品,防偽措施比較多,國內制假者不了解,玻璃瓶、瓶塞、激光全息防偽標志等難以仿造,造假者采取回收使用的辦法『變廢為寶』,而其它屬於啟瓶後毀損的部件,如塑帽、錫蓋、保險蓋等則統統加以仿制。造假者在外包裝仿造手法上的變化,表明他們已發展為分工相對細密,制作相對專業的作案團伙,這給打假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戰。
二是以中低檔次酒假冒高檔酒,是當前假酒的主要內在特征。與前幾年從市場上查獲的假酒相比,這次檢查發現的20組假冒名優白酒,所灌裝的酒液均為中、低檔白酒。昔日以酒精加香精假冒名酒的假品在本次檢查中沒有發現。目前在市場銷售的名白酒每瓶均在二、三百元以上,飯店、酒樓裡酒價更高,而一瓶中檔白酒價格不足20元,兩者的價格相差十幾倍。假冒洋酒,以前多以VSOP冒充XO,用低檔國產白蘭地假冒高檔乾邑酒的產品比較少見,但本次檢查的兩種品牌的乾邑XO假品除外包裝仿造外,所灌的酒液均為質量較差的低檔產品,造假手段更為惡劣。有些地方標有同一批號的假品在同一個城市的4個被檢查單位都有出現,這說明洋酒銷售市場的治理力度亟待加強。
三是一些假酒偽造『放心食品工程』、『產品保真』等標志欺騙消費者。本次監督檢查中,在一些地區貼有『放心食品工程』、『產品保真』標志的6組白酒均為假品。而且酒液使用質量較差的低檔白酒假冒高檔酒。假酒貼上了這樣的標志,對廣大消費者而言更具有欺騙性。
為了進一步打擊制售假酒的違法活動,工商部門將與有關部門積極配合,齊抓共管,加大打擊力度。一是加強查堵源頭的工作,對提供假貨的經銷商、地區代理商、總代理商等嚴加追查,一經發現,嚴懲不貸。二是加強對經營主體的教育和監管,督促經營者按照《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建立健全進貨驗收制度,使酒店、酒樓與商場認識到規范名白酒和洋酒進貨渠道的重要性。有關部門還將積極完善洋酒的檢驗途徑,積極普及洋酒的商品包裝知識,加強對洋酒打假工作的宣傳力度。三是通過新聞媒體或相關渠道向消費者及經銷單位介紹如何識別假酒的常識,使廣大消費者增強抵制假酒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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