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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今天發布消息,從7月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假幣收繳和錢幣鑒定將有法可依。
《辦法》規定,金融機構在辦理業務時發現假幣,必須由兩名以上的業務員當面給予收繳,必須在假幣持有人當面加蓋『假幣』字樣的戳記,並向假幣持有人出具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制的《假幣收繳憑證》;假幣持有人對收繳程序有懷疑的,有申請進一步鑒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權利。工作人員私自截流處理假幣,或使假幣重新流入市場的將直接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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