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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非典型肺炎期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對5類違法經營活動采取『嚴查、嚴管、嚴辦』的措施,依法從重從快處理一批性質嚴重的違法案件。
這5類違法行為是:制售假冒偽劣藥品、醫療器械、消毒用品、口罩等與防治『非典』相關商品的;利用防治『非典』名義進行虛假廣告宣傳的;無照無證生產、加工、經營與防治『非典』相關商品的;利用防治『非典』之機,壟斷貨源,囤積居奇,欺行霸市,哄抬物價,牟取暴利,擾亂市場秩序的;利用防治『非典』之機,從事傳銷或變相傳銷的。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針對當前少數違法分子利用防治『非典』名義從事各種違法經營活動問題,一方面繼續加強市場監督檢查,另一方面對已經立案的違法性質嚴重的案件,在保證履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加快案件的調查、審理、報批速度;在保證案件定性准確的前提下,一律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罰上限予以處罰,並堅決吊銷一批違法性質嚴重的企業的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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