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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5月9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有關部門從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對餐飲、旅店、旅游、娛樂、民航、公路、水路客運、出租汽車等行業減免城鎮公用事業附加,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農網還貸資金、各種價格調節基金等15項政府性基金,屬於中央的收入,實行全部免收,屬於地方的收入,具體減免幅度由省級財政部門提出意見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在通知發布之前,已經收繳入庫的基金收入,不再退還。
財政部還明確表示,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規定以外,今年內財政部不再出臺新的基金項目,也不提高現有基金征收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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