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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號,歐盟委員會發表聲明,要求美國遵守世界貿易組織的判決,在2003年財政年度裡廢除為美國公司提供出口補貼的《外銷公司法》。
歐盟負責貿易事務的委員表示,歐委會將在今年秋季對美國方面的立法情況進行審議,如果美方仍沒有采取正確行動的跡象,歐委會將在2004年1月1日前啟動正式的制裁措施。但他也表示,對美國政府和國會廢除《外銷公司法》的決心感到樂觀,並相信美國新的立法將完全符合世貿組織的規則。
世貿組織當天早些時候宣布,同意歐盟提出的總額達40億美元的貿易制裁清單。該組織去年8月30號曾經作出最終裁決,認定美國的《外銷公司法》違反了世貿組織規定,應予廢除。如果美國方面不服從判決,歐盟將有權對美國出口產品征收高達100%的報復性關稅。
歐盟與美國有關《外銷公司法》的爭議始於1998年。當時,歐盟正式向世貿組織提出訴訟,要求美國廢除《外銷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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