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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市場關於延長『五一』休市安排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為了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預防工作,保障廣大投資者和證券期貨營業場所工作人員的健康,經中國證監會同意,決定延長『五一』休市時間,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原定2003年5月1日至5月5日的休市安排,改為2003年5月1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五)休市,5月12日(星期一)開市。
二、各會員單位的營業部,在休市期間應組織力量集中做好辦公和營業場所的清潔和消毒工作,改善營業場所的衛生和通風條件,保持空氣流通,為投資者創造安全、清潔的交易環境。
三、在休市期間,各會員單位及其營業部的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所在地。
四、5月9日(星期五),各會員單位及其營業部要為客戶提供除交易委托以外的業務服務。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將為營業部業務活動的開展提供相關技術支持。
五、各會員單位在5月12日開市以後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上崗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並隨時掌握到場投資者情況及身體狀況,發現疫情及時報告。
六、各會員單位及其營業部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鼓勵投資者采用電話委托、網上交易等非現場方式進行交易。
七、休市期間清算交收安排
(一)2003年4月30日發生的證券交易(B股除外)和當日到期的債券回購,資金清算日為4月30日,資金交收日為5月12日。
(二)2003年5月12日發生的證券交易(B股除外)和5月1日至5月12日到期的債券回購,資金清算日為5月12日,資金交收日為5月13日。
(三)2003年4月28日、4月29日、4月30日發生的B股交易,資金交收日依次為5月12日、5月13日、5月14日。
八、為保證節後交易的正常進行,上海證券交易所將於2003年5月8日(星期四)11:30至15:30進行交易系統聯調測試。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深圳證券市場關於延長『五一』休市安排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根據中國證監會通知精神,為了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預防工作,保障廣大投資者和證券營業場所工作人員的健康,決定延長『五一』休市時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原定2003年5月1日至5日的休市安排,改為2003年5月1日(星期四)至5月9日(星期五),5月12日(星期一)開市。
二、深圳證券交易所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於4月23日聯合發布的《關於2003年『五一』期間休市安排的通知》中有關清算交收的安排作相應調整,具體安排如下:
1.2003年4月30日發生的證券交易(B股除外)和當日到期的債券回購,資金清算日為2003年4月30日,資金交收日為2003年5月12日。2003年5月1日至5月11日期間到期的債券回購,資金清算日為5月12日,資金交收日為5月13日。
2.休市期間B股結算交收相應順延。2003年4月28日、29日和30日發生的B股交易,對應的交收日分別為2003年5月12日、5月13日和5月14日。
三、請各會員單位及其營業部在休市期間組織力量集中做好辦公和營業場所的清潔和消毒工作,改善營業場所的衛生和通風條件,保持空氣流通,為投資者創造安全、清潔的投資環境。
四、休市期間,各會員單位及其營業部的工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所在地。
五、5月9日(星期五),各會員營業部要為客戶提供除交易委托以外的業務服務。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將為營業部業務活動提供相關技術支持。
六、各會員單位營業部在5月12日開市後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上崗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並隨時掌握到場投資者情況及身體狀況,發現疫情及時報告。
七、各會員單位營業部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鼓勵投資者采用電話委托、網上交易等非現場方式進行交易。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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