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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美國擬出臺的食品注冊通報制度,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醒企業及時應對。
美國食品注冊通報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兩個,一是要求美國本國和對美出口的外國食品及飼料生產、加工、包裝、倉儲企業必須在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進行登記注冊,否則將在入境港口遭到扣留;二是要求進口食品在運抵美國之前必須向FDA通報,否則也將遭扣留。目前,FDA正在制訂具體法規,並將於今年10月12日之前出臺,注冊和通報的要求最遲從今年12月12日開始執行。
美國是世界第一大農產品進口國,2002年我國對美出口農產品16.3億美元,佔全部農產品出口的9%左右。為最大限度地避免美國食品注冊通報制度對我國農產品出口造成負面影響,認監委有關負責人指出,盡管FDA自今年10月12日起纔開始接受相關企業的注冊申請,此前不受理申請,各地對美出口的食品、飼料等相關企業,仍應立即與當地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聯系,及時了解美國注冊要求,做好注冊准備工作。
這位負責人指出,雖然此次美國注冊只是程序性要求,美國官方不直接檢查工廠,但以前美國發布的其他法規依然有效,對美出口企業應注意同時滿足其他法規的要求。如水產品企業和果蔬汁企業要有HACCP計劃,食品企業要符合PART110法規規定條件等。
此外,我國出口食品衛生注冊制度已實施多年,對美出口食品企業必須首先取得出口衛生注冊登記資格,方可對美出口食品。因此,對美出口食品生產、加工、倉儲企業應在取得出口注冊登記資格的基礎上申請在美注冊。
國家有關部門已組織人員對美國法規進行了翻譯研究,需要資料或諮詢服務的企業,可與中國商檢研究所北京陸橋質檢認證諮詢中心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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