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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浙江日報》消息,自1998年實施住房制度改革,取消實物分房以來,浙江省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一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城鎮住房制度正在浙江形成,浙江省城鎮居民住房私有率達82%。
在停止住房實物分配的同時,浙江省各地開始逐步實行住房的貨幣化分配。到2002年底,全省約有60%的市、縣(市、區)已實施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方案,累計已向22.2萬名職工發放住房補貼22.54億元。浙江省的公房出售量迅猛增長,到2002年底已累計出售公有住房132.7萬套,面積達7840萬平方米。通過出售公房,浙江省城鎮居民住房私有率從房改前的不到40%提高到現在的82%。自1998年起,浙江省各地相繼開展了房改房上市試點,這使得公房不僅可以出售給個人,而且還可流通到市場上公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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