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方網消息:天津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日前根據群眾舉報,糾正了一家快餐店使用小時工未執行天津市小時工最低工資標准的行為,維護了勞動者的權益。
據了解,一名打工者去年11月份與某快餐店簽訂了為期6個月的《計時工臨時勞動協議書》,雙方約定這名員工在快餐店從事服務員工作,每小時工資報酬為3.3元。這名員工認為該快餐店未執行天津市小時工最低工資標准,為此向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舉報。經查,這名員工反映的情況屬實。勞動保障監察人員及時糾正了這家快餐店的違規行為。
市勞動保障監察總隊負責人強調,去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關於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准的通知》(津勞局?2002?229號)明確規定,對於實行非正規就業(彈性就業)的勞動者實行小時最低工資制,標准為每小時不低於4元。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