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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股民都知道,上市公司的發行權掌握在中國證監會的手中,盡管現在由審核制替代了額度制,但是說話算數的就是證監會。
中國股民,確切的講,中國內地股民習以為常的事,香港股民卻未必知道。股市歷史比滬深兩地要長的多的香港,上市的職能卻是在港交所,但是最近卻面臨著和內地『接軌』的可能。有意思的是,這種『接軌』並非是香港證監會有『收權』的動機,而完全是來自於專家小組的報告建議,香港政府財政司極有可能接受這種建議。
為此,港交所的兩位董事不惜以『辭職』相抗爭。
候選辭職董事之一是港交所的主席李業廣。在日前李主席致財政司司長梁錦松的信中,李主席以強硬措辭反駁專家組報告和建議,並警告在未有周密考慮的情況下貿然實施有關建議,可能對香港市場的競爭力構成嚴重傷害,認為如果不作公眾諮詢就把上市職能轉交證監會有違『法治精神』。
候選辭職董事之二是創業板上市委員會主席羅嘉瑞。羅嘉瑞是港交所的非執行董事,目前已經辭去前職並表示拒受政府委任的新職。羅嘉瑞在辭職函中稱,他本人一直信奉『披露為本』的監管哲學,並多次倡議加強執法方面的法律支持,以及讓投資者尋找補償的措施,香港市場應該吸引更多公司上市以擴大規模。但是由於上市職能轉變以後,這種『披露為本』的監管理念就會發生重大變化,取而代之的將是更多的管制,在這種管制面前,香港市場的發展就會受到影響。
一個上市職能的轉移為什麼會受到港交所如此大的反彈呢?這在大陸股民看來有點不可思議,問題真的有李業廣和羅嘉瑞所說的那麼嚴重,需要那樣『上綱上線』嗎?
大陸的股民當然不知道,港交所的代號是三八八,港交所本身也是一家上市公司,港交所在過去的兩年中一直身陷所謂『利益衝突』的爭論中,港交所遭受批評最多的就是為了追求盈利,批准了太多的劣質小型公司上市,港交所的『創業板』被專家報告批得『體無完膚』。
李業廣和羅嘉瑞感到氣憤的是,如果轉移上市職能是為防止利益衝突,那麼證監會接收權力後將同時具備制定規則、執法、檢控及裁決職能,同樣內部難免會出現利益衝突;至於創業板被批得『體無完膚』則更屬冤枉,理由有三點:一、創業板在政府鼓吹下成立,目的是為了方便規模較小的公司融資;二、投資者清楚知道創業板屬『買者自負』的市場,所以問題並不在於誰執行有關規定,而在於催生該市場的公共政策有沒有變化;三、創業板的公司表現並沒有比其他市場差多少,50%的企業還有利潤。
李業廣和羅嘉瑞的抗辯有道理,但是港交所現在的監管問題就更大,2002年11月底的一天,成都商報的記者告訴水皮,四川在香港創業板上市的新醫藥當天的收盤價是1分錢,而上個交易日還在1港元以上,就是因為公告准備以1.17元的價格再融資3290萬港元就遭遇『見光死』的厄運。水皮雜談欄目此後發表『板子該打在誰的身上』一文,直指港交所這兩年在創業板市場上監管不力,導致大量內地民營企業『曲線救國』變相上市,道德風險完全失控。誰是新醫藥暴跌的元凶?文章說『是集體無意識』,那種內地民營企業被妖魔化之後的集體無意識,任何來自民營上市公司的消息和公告都被誤讀和誇張其負面影響的集體無意識,那種對民營企業無法無天無人無從無法事實監管的恐懼。這種恐懼並不僅僅因為歐亞農業而產生,事實上內地民營企業的『曲線救國』模式就注定了香港創業板的道德風險,公司在內地,公司注冊在百慕大或其他鬼都不知道的英屬海外飛地,公司上市地在香港,中國證監會只備案或根本就沒備案,港交所除了相信上市公司自述和中介機構的保證,還能如何確保對上市公司的監管?處在無政府狀態下的上市公司遵紀守法是應該的,坑蒙拐騙或欺詐包裝卻無法懲處,這種監管和沒有監管有什麼兩樣?
事實上,這種監管欺騙性更大。
香港創業板開設的基數是1000點,現在的點數在108點,創業板會成為港交所的『滑鐵盧』,港交所因此被『削權』,個中緣由難道不值得我們身處大陸的同志們警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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