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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將房地產中介中出現的壓上家,瞞下家,或通過無照經營等手段,牟得不義之財的七種違法行為,納入今年政府部門重點查處的范圍。
記者從28日舉行的『上海市規范房地產經紀活動工作會議』獲悉,市民投訴最集中、危害最大的七種欺詐經紀行為是:房地產經紀企業以包銷的名義,隱瞞委托人的實際出賣價格和第三方進行交易,獲取傭金以外的報酬;從事成套獨用居住房屋使用權買賣經紀活動;無照經營、超越經營范圍和非法異地經營;房地產執業經紀人出租、出借經紀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組織濫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對相對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規定;房地產經紀組織未按規定期限辦理備案手續;各類房地產廣告信息、內容中未標注忠告語以及未經登記發布房地產印刷品廣告等。
這些違法行為令此間消費者受到巨大損失,引發諸多糾紛,也給社會造成不安定因素。
據上海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二○○二年上海存量房交易達一千七百九十萬平方米,呈現大幅增長的態勢,其中住宅佔七點五成。上海約百分之五十的新建商品房銷售和百分之九十的二手房買賣是通過房地產經紀實現的。由此,房地產經紀的作用日益顯現。迄今為止,全市核准設立的房地產經紀企業共有八千二百三十六家,取得執業證書的房地產經紀人約有二萬二千六百人。
這位負責人指出,市民辛辛苦苦的積蓄用於購買房屋,非常不易。如果消費者痛恨的違法經紀行為得不到有效遏制,勢必導致此間房地產經紀市場秩序混亂。因此必須嚴懲民憤最大的房產中介違法行為。
據此,上海今年將市民投訴集中的一些經營企業及個人列為重點監管對象,並將違法經紀案件公示與眾,進一步強化監管力度,促進此間房地產經紀市場規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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