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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8日,福建省閔西汀江流域發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災,上杭縣稔田鎮豐朗村是受災最重的村莊之一,村中近80%的人家受損,有的家產蕩然無存。災情發生後,社會各界紛紛解囊,鎮政府統一闢地新建災民安置房。為了能讓災民年底統一入住,迎接各級領導的檢查,鎮政府催促每戶交納5000—6000元『預付款』預定了房屋。短短4個月,每戶80—100平方米的安置房就建好了,遷入新居的災民們本以為是各界救災款幫助他們重建的家園。然而在2000年,棉花灘水電站結算庫區移民戶實物補償款時,村民纔發現每戶都被扣除大筆款項,相當於高價買下了政府的救災房。
雖然有著既是洪災災民,又是水電站庫區移民這樣的『雙重身份』,但閔西老區豐朗村81戶村民卻一直想不明白,他們住安置房花的錢既比單純災民的貴,也比移民的貴。是救災款被剝奪,還是移民款被挪用?為了討個說法,他們開始了一次次上訪。
『救災房怎麼會比商品房還貴?』豐朗村村民陳中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他家現住的這間100平方米安置房,於1996年底交了6000元『預付款』,2000年又被扣除1.5萬多元的移民補償,相當於以每平方米210元買的,共花了2.1萬多元。而在鋪頭、楓山等村沒受洪災的移民戶,建同樣大小的商品房,靠1.5萬元的移民補償也足夠了。更讓陳中文氣憤的是,當時承諾是『按小康標准建築的永久性住房』,但現在他家的房屋卻已成了C級危房。
『與其他災民相比我們也不劃算,蔡坑村災民只花3500元就能住80平方米,南坑村每戶災民還領取到5000元救災款,我們村受災最重,為何花錢最多?』提起安置房,村民劉慶和也有說不完的委屈,現在天一下雨,他家就得在屋裡搭帳篷接水,哪能稱得上『精品』。當時評定的這些『精品房』只不過是一時的『政績』,上面領導檢查一結束,就沒人再過問了。
記者采訪發現,81戶村民的安置房不同程度地存在地基下陷、牆裂、屋漏等問題,2001年7月上杭縣建設局的一份鑒定報告也顯示,81戶中有72戶屬於危房。多花了錢卻住上危房,的確令人費解。
救災款和移民補償款到底有沒有花到村民身上?曾參加該問題調查組的上杭縣紀檢委王育錫這樣告訴記者,當時考慮到豐朗村受災戶又是庫區移民,給兩份補償也不合適,因此災民安置是結合移民安置一起進行的。縣民政局下撥稔田鎮救災款217萬元,主要用於統一安置房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等。
這批安置房到底用了多少救災款,多少移民款?稔田鎮政府王會計接受記者采訪時一直含糊其辭,說安置房主要是用救災款建的,當年的分管會計不在了,具體數字記不清楚。然而,上杭縣移民局有關人士則明確表示,當年稔田鎮洪災後的安置房主要是移民補償款建的。記者在移民局的賬目上看到,1997年前共往稔田鎮撥款281萬元。
由此看來,救災款和移民補償款都已及時下撥到稔田鎮。那麼『重建家園』項目僅這兩筆資金就將近500萬元。據了解到,『重建家園』的統一安置房共建近90間,即便以每平方米210元的『成本』計算,也不超過200萬元。那麼剩下的款究竟去了哪裡?
對於房屋存在的質量問題,記者了解,當時『重建家園』項目屬於應急工程,未實行招投標,由稔田鎮建築公司及棉花灘庫區經濟開發公司上杭分公司施工,未辦理工程手續,也未申請質量監督,施工所用主要原料未進行進場檢驗及提供質量合格證書。為了趕進度、趕工期,忽視了質量管理。另外,在一項《災民結合移民安置問題的調查報告》中,記者看到,稔田鎮建築公司承建的基礎工程總價74萬元,而稔田鎮卻實付了88.2萬元,超付14萬多元;棉花灘庫區經濟開發公司上杭分公司承建的基礎工程總價74.5萬元,而稔田鎮卻實付了105.3萬元,超付30.7萬元。在質量問題背後的隱情可見一斑。
事實上,不管是救災款還是移民款,國務院三令五申強調專款專用。我國《刑法》也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用於救災、搶險、防汛、優撫、移民、救濟款物。如何保證專款不折不扣地落實,如何做到公正、透明,不僅事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反映一方政府的信譽。因此,有關部門徹底查清稔田鎮災民、移民安置問題,既是給81戶百姓的一個答復,也是對社會的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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