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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凡發現生產、加工、銷售、藏匿假冒偽劣商品違法活動時,消費者可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舉報。執法部門查證屬實後,根據假冒偽劣商品貨值大小給予獎勵,最高可獎勵30萬元。
舉報人可撥打12365投訴電話,向制售假冒偽劣違法行為發生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舉報,也可自行設定與質監部門聯絡的密碼,通過電話、信件、傳真等形式進行舉報,還可通 過書面形式,將制假售假線索直接向各級質監部門舉報。
舉報情況經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部門查證屬實後,將根據財政部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的《舉報假冒偽劣產品違法犯罪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的規定,確定舉報人立功等級,依據查獲的假冒偽劣商品貨值大小,一次性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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