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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寶盈鴻利收益證券投資基金公布了分紅公告。公告稱,截至2003年3月4日,該基金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1537.32萬元,公司決定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單位派發現金紅利0.10元。根據這份公告,有市場人士據此推算,寶盈鴻利基金份額目前至少已達到13.83億份,與去年底相比增長顯著。
實際上,這個推測並不准確。而這個不准確,緣自於基金分紅比例的不確定性。換言之,基金分紅是大有玄機的。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證券投資基金每年必須至少將淨收益的90%分給投資者。通常而言,這個淨收益就是可分配收益。因此有些投資人就認為,基金每次分配的金額不會低於基金可分配收益的90%。事實上這是個誤解。
據業內人士介紹,有關法規只是規定,基金每年必須將淨收益的90%分配給投資者。對於封閉式基金而言,由於不必考慮贖回因素,因此他們更多地采取一次分紅措施,分紅比例會很嚴格地遵守法規規定。但對於開放式基金而言,由於基金管理人更多地考慮份額變化情況,往往會在一年中采取多次分紅措施,而現有法規並沒有規定基金每次分紅數量不得低於基金淨收益的90%。因此,基金管理人每次分紅比例可能是不確定的,他們所要保證的只不過是最終分紅數量不得低於最終淨收益的90%。
市場人士猜測,這樣做對於基金來說有三個好處:一是能夠保證基金淨值不至於過分攤薄,多分紅對於基金淨值的影響是不利的,而基金淨值的攤薄,肯定會影響基金管理費的提取,因為現有的管理費是按基金淨值固定比例提取的;二是每次少分紅是為了能夠保證基金多次分紅,營造較好的市場形象;三是能夠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因為開放式基金存在流動性風險,基金經理必須留存部分現金以備不時之需。
基金管理人的良苦用心,還取得一個意想不到的效果:能夠有效地隱藏基金份額變化情況。根據原先規定,通過基金分紅,市場能夠輕易地計算出該基金大致份額,但是當基金分紅比例不確定時,市場只能推算出該基金現在份額的上限,而下限卻無從談起。換言之,通過分紅公告,市場只可以知道這只基金是不是處於淨贖回狀態,而無從得知該基金是否處於淨申購狀態。從最終結果看,這個效果恐怕並不是基金管理人所樂意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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