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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啤酒想進入一家大排檔或酒店,必須交『專場費』。不管是否合理,福州啤酒市場一直流行著這一『行規』,『專場費』成了啤酒廠商的心痛。
『專場費』拍出二十萬
臺江大排檔是福州有名的商業街,高峰時每天接待顧客5000多人。然而,記者看到,偌大的市場裡只有惠泉啤酒公司一家派駐促銷人員。難道其他品牌的啤酒廠家會放過這麼大的市場嗎?
『我們這裡有80個攤位,可同時接待1000人用餐,是福州最大的大排檔。』臺江大排檔管理委員會有關人士介紹,一年半以前,臺江大排檔開業之初,就舉行了一次啤酒『專場費』招標,經過激烈競爭,惠泉啤酒獲得臺江大排檔啤酒專場經營權,合同期為4年,每年『專場費』20萬元。在臺江大排檔,惠泉啤酒可以派服務小姐進駐促銷,並設立總經銷商,其他品牌的啤酒根本無法進入臺江大排檔。
『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惠泉啤酒福州辦事處程先生告訴記者,在福州,『專場費』成了啤酒廠商必須跨過的『門檻』。你的產品想來我這兒賣,只要掏錢就歡迎,否則免談。『門檻』的高低由店面決定,店大的、生意好的,門檻自然就高。像臺江大排檔這樣的地方啤酒消費量巨大,專場之爭也就不可避免了。因此,雖然專場費用投入巨大,許多啤酒廠商依然趨之若鶩。
事實上,臺江大排檔的情況可以說是福州啤酒市場的一個縮影,由於各啤酒廠家的爭搶,『專場費』已被炒得越來越高。一位啤酒企業的區域銷售總監邵先生對記者訴苦道:『我們不想做,但為了佔有市場,也不得不忍痛這麼乾。』據介紹,以一家年酒水營業額在500萬元左右的酒樓為例,全年的酒水經銷權通常可拍賣至80萬元左右。
惡性競爭苦了誰
『專場費』引起的惡性競爭,讓許多啤酒廠家不堪重負。許多廠家專場投入巨大,到頭來入不敷出。『過去1噸啤酒的利潤可以達到幾百元,現在只有幾十元了。』一位業內人士坦言,『專場費』給企業營造了一個不公平的競爭環境。相同質量的兩種酒,一種是知名老品牌,一種是采用新工藝生產的新品牌,新品啤酒必須經歷開拓市場的陣痛,在市場前景不明的情況下,許多酒樓、排檔不會輕易接受新產品,所以要麼靠高額『專場費』,要麼只能靠免費贈送。這樣,新酒的成本無疑被人為拔高了。
對『專場費』的危害,一位啤酒廠家的負責人坦言: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這些費用將作為推廣費用分攤到成本裡,吃虧的還是消費者。據稱他們品牌的啤酒成本為30元一箱,每箱出廠價在40元左右,銷給『對口』大排檔價格翻成了88元,而酒店銷給消費者卻成了144元!一樣的酒,他們給酒店和超市的價格表是不同的,各按各的供貨價結賬。他稱,低成本,高定價,大力度促銷,這是啤酒在酒店銷售的普遍法則。
愈演愈烈的『專場費』在福州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一酒店人士對是否該收『進場費』這個問題頗不耐煩:『別人收,我們為什麼不收?面對嚴重供大於求的買方市場,為了選擇『優質廠家』,設門檻,不足為奇。但事實上,許多酒店對這種收費遮遮掩掩,依然不願擺上臺面。美冠酒店負責酒類銷售的劉經理就承認:『「專場費」固然把實力不太強的廠商拒之門外,一定程度上保證了進店商品的質量,但一些酒樓無法拒絕那些質量不好、但廠家願意花巨額費用促銷的商品。』
法律界人士指出,『終端買斷』現象是生產企業和銷售商勾結起來實施的一種限制競爭的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的權利。』消費者只能喝酒店指定的酒,酒店憑空抬高酒的零售價,顯然有悖法律規定。大家在同一起跑線上比質量、比品牌、比服務,纔是健康的競爭,盡管搞『專場』法律法規沒有明文禁止,但從效果看,不是一個好的競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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