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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靠細化信息披露規則,加大行政處罰力度,難以從根本上解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面臨的問題,應通過建立一整套包括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處罰在內的多層次監管體制,把相關法律責任落到實處
2月17日,深交所公布了對510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考評結果,同時發布的還有40家在考評中獲得『優秀』的公司名單。這一舉措引起了投資者的興趣,進而有投資者希望了解到深交所沒有披露的33家信息披露不合格的上市公司名單。
哪類公司不合格
深交所稱,在2002年度510家上市公司中,信息披露考評結果為優秀的有40家,良好239家,及格198家,不及格33家。這一結果與上年相比,考評結果優秀和良好的上市公司的數量有較明顯的增長,增幅分別達33%和19%,這從一個側面表明,深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和質量正在逐步改善。
2月18日,記者向深交所有關人士諮詢此事時,對方坦言『我們能公布的就只有40家優秀公司,不合格的公司名單不能透露』。
一位因經常質疑問題股公司而被諸多財經媒體所關注的財務專家,與記者談及此事時表示,雖然深交所此次沒有披露在信息披露考評結果中獲得『優秀』之外的上市公司名單,尤其是沒有披露不合格的33家上市公司的名單,但這『33家』當中所包含的公司,肯定包括兩類,一是經常出補充公告的公司;二是去年曾出現過重大違規和虛假陳述、被監管層批評或被媒體曝光過的公司。
招商證券研發中心總經理助理施永輝也告訴記者:『按常規推測,那些關聯交易量大的,或者績差的公司,由於「顯然不希望別人知道」,往往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合格,這應該是預料之中的事。』
深圳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證券從業者評論道,深交所做的這項考評工作,對促進上市公司規范確實有很積極的意義,而且從優秀公司的增長率來看,其督促工作是有成效的,但既然是在考評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那麼深交所理應首善其身,將考評結果中的各類公司名單都予以公布,使不合格的公司感覺到痛,也有利於投資者對公司價值進行全方位判斷。
透明度只是一個方面
2月18日,金融街以分析師會議的形式公布了2002年度年報,公司總經理和總會計師面對分析師和媒體記者,介紹情況,回答關於該公司年報、管理和經營的提問,成為國內首家以這種方式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
對於金融街公布年報的這種形式,輿論給予了較高評價,認為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式的一次有益嘗試,對於建立良好的投資者關系,樹立公開、誠信的資本市場形象,增強投資者信心都有積極意義。
但是,施永輝認為,從另外的角度講,要看到,規范上市公司基本上要靠三個層次的約束。首先,是會計准則,以此保證公司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其次,是審計准則,屬於一種監督機制,這一關如果十分嚴格,對上市公司的不合規行為同樣有很大的震懾力;再其次,纔是信息披露規則,這一關僅僅起到一個增加透明度的作用而已。
在深交所2003年的工作計劃中,提高監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與針對性成為一項重要內容。
作為伏筆和注腳,深交所一高層在此前一段時間曾表示,深交所將繼續完善信息披露規則,制定諸如要約收購、管理層收購等新的具體的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在推進QFII制度過程中,逐步促進信息披露規則的國際化;利用現代監管技術,及時發現和制止網上的虛假信息披露行為。
但該人士同時表示,單純靠細化信息披露規則,加大行政處罰力度,難以從根本上解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面臨的問題,應通過建立一整套包括民事訴訟、刑事訴訟和行政處罰在內的多層次監管體制,把相關法律責任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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