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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2003年,中國人民銀行於1月13日、14日、15日連續頒布《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和《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並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這些《規定》、《辦法》的矛頭所向,均直指洗錢犯罪。但對於試圖進入股市和已經進入股市的黑錢而言,反洗錢三項規章就將鞭長莫及。
首先,黑錢進入股市仍有可乘之機。去年證券行業整體虧損,在這種背景下,各券商考慮的頭等大事是如何讓更多的資金進入自己的營業部。只要有保證金打入皆歡迎,而且多多益善。誰會理會其資金是黑是白?
其次,實名制炒股難於實行。黑錢在股市『漂白』可以說沒有障礙。
提到實名制炒股,人們很自然地會想到已於2002年6月1日正式生效的《證券賬戶管理規則》。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發布的這一《規則》,嚴格了對開立賬戶的管理,強調自然人和機構開立證券賬戶,必須提供有效證件和證明;對於同一類別和用途的證券賬戶,一個自然人或法人只能開立一個;自然人委托他人代辦開戶的,要提供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從《規則》的一些條文來看,基本內容在以往的有關規定中都能見到,證監會只不過是重申了對證券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
雖然股票開戶的實名制已經啟動,但長期以來我國股市實行非實名制的股票賬戶管理,給證券市場造成了許多嚴重的問題。如大量機構投資者假冒個人投資者違規申購新股就是其中之一。
根據對以往一級市場上新股申購資金的結構分析,超過賬戶上限、非實名開戶(一般以30萬元為限)的佔總申購資金的75%以上。剔除基金和券商賬戶後,在6500億元左右的資金中大約有4000億元資金跟這一問題有關,目前國內證券市場非實名賬戶至少在130萬戶以上。這就為黑錢進入股票一級市場提供了大量的機會。
此外,從二級市場看,在約1.4萬億元的流通市值中,有1萬億元左右的機構資金。扣除基金、券商、法人機構的實名賬戶資金後,約有7000億元資金跟非實名賬戶有關。在這筆數額巨大的非實名賬戶資金中,誰知道有多少是流入股市的黑錢?
可見,實名制開戶充其量只能對新開戶股東有所約束,而如何對老股東賬戶實行實名制,仍然存在較大的技術問題。加之,現在網上委托、電話委托等不在場交易方式日益發達。實行『炒股實名制』幾無可能。因此,開戶實名制並不等同於炒股實名制。即使實行了開戶實名制,也仍然能為黑錢所利用,並在股市得到『漂白』的機會。
第三,『對敲』等違規交易手段難於制止。黑錢在股市大有『用武之地』。真正的股票賬戶實名制不僅應只是開戶實名制,而且應是在賬戶使用中同樣采取『誰開戶誰使用』的原則。否則,莊家仍可以僱幾百個人開戶後,自己操縱這些賬戶交易。
在目前的情況下,實現使用環節上的『誰開戶誰使用』的原則顯然是做不到的。這樣,黑錢就可以利用所控制的與本身身份不符的不同股票賬戶,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自買自賣的對敲,操縱股票價格。在當前環境下,倒是反洗錢三項規章在股市『英雄無用武之地』。事實上,即使在監管法規十分發達的國家,也無法實行完全的炒股實名制,無法完全杜絕黑錢流入股市。
因此,要杜絕黑錢流入股市,把『黑莊』轉化為『明莊』可能是解決問題的一個思路。
在發達資本市場,有所謂『做市商制度』。即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地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做市商通過這種不斷買賣來維持市場的流動性,滿足公眾投資者的投資需求。
做市商通過買賣報價的適當差額來補償所提供服務的成本費用,並實現一定的利潤。我國股市如果不能創造條件,將『黑莊』變成『明莊』,就不能從根本上堵死黑錢流入股市的通道。因此,僅靠三項反洗錢規定來杜絕股市黑錢,顯然是過於理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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