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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一位讀者給本報來信反映鄂州市一次性發泡塑料餐盒在早點市場風靡,由於執法不力造成『禁白令』竟成一紙空文。為此,記者來到湖北省鄂州市進行調查采訪。
2月14日早上8點30分,湖北省鄂州市陰雨蒙蒙。記者冒著小雨在鄂州市幾條街巷中的早餐點暗訪。從明塘路到百子街、南塔街,記者發現這些地方絕大多數的早餐點使用的都是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有的是在普通瓷碗上罩了一層超薄塑料袋重復使用,廢棄的塑料與餐盒及塑料袋在道旁堆積著。記者向南塔街的一位早點攤主詢問為什麼在政府發布了『禁白令』的情況下,還在用一次性的發泡塑料餐盒?攤主回答:『一次性的發泡塑料餐盒價格便宜,纔0.05元一個,而政府推廣的消毒碗0.15元一個。一碗熱乾面賣1元錢,如果用消毒碗就要賣1.2元。在大多數人不使用消毒碗的情況下,自己使用實在太虧了』。記者問:『那你們用這個沒人管?』攤主笑了一下說:『查一次就過去了,查的時候就用一下(消毒碗)唄。』
在南塔小學門口,記者看見一個正在裝車的環衛工人,她身邊的清潔車上垃圾已經裝了一半,白花花的,盡是些一次性的發泡餐具和塑料制品。問她每天要掃走多少這樣的垃圾?她頗有怨言地回答:『我每天就在這附近清掃,起碼要掃走4車。』
為了弄清這裡一天到底要生產出多少這類的『白色垃圾』,記者尾隨一輛正好從市中心經過的滿載垃圾的大型卡車,到達了鄂州市杜山鄉范墩村的垃圾場。在這個垃圾場裡白色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比比皆是,其他塑料制品也是滿坑滿谷。從負責這片垃圾場的管理員杜新華口中了解到,這片租用農民漁塘的場地約40畝,自2002年12月24日至今,僅一個半月的時間就已佔用了6畝多。當記者問到為什麼不把發泡塑料餐具和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單獨處理時,他回答:『沒錢,這不光是我們的事兒,而是普遍現象。』
回到鄂州城區,記者又來到鄂州衛生局曾經推廣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替代品消毒碗的生產中心了解情況。中心的方愛民經理告訴記者,鄂州市從2001年5月10日起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發泡餐具後,消毒碗賣得還算可以,特別是在2002年2月,鄂州市衛生監督局、環保、工商、質檢、公安等部門聯合行動,執行『禁白令』後,日銷售量達7000多個。可惜好景不長,一次性發泡餐具重回市場,現在一天僅能售出消毒碗2000個左右。據了解,鄂州市每天有4萬多人在攤點吃早餐,絕大多數使用的是一次性發泡餐具。市政府推廣的消毒碗市場日漸萎縮,去年虧損了15萬元。
既然湖北鄂州市2001年5月10日發布了《關於在全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和超薄塑料袋的通知》,就應該督促工商、環衛、城管等部門按其職責聯合執法,強化執法力度,尤其要加大對違禁個體餐飲業主的處罰力度,共同斬斷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上市源頭。
為此,記者走訪了有關職能部門。鄂州市環保局阮漢文副局長表示,長期進行大規模的執法行動是不可能的,環保局僅有30人難以在全市范圍內進行監管。同時,一次性發泡餐具便宜、方便,老百姓愛用,『禁白令』看起來在鄂州有些『超前』了。鄂州市分管環保的市委常委、副市長劉旭輝告訴記者:『從1999年1月國家經貿委發布有關文件限期在2000年底前淘汰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以來,這麼多年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普遍沒能得到根除。這一工作幾個部門都在管,造成多頭執法,多頭不管的局面。』他表示,『將馬上同有關職能部門協商,以求建立一個長效的合理機制來抓好「禁白」工作』。
不僅是在鄂州市,其他地區也存在著同樣的問題。市場因素的確是『禁白令』最大的障礙,但一次性發泡餐具對環境造成的污染,要求我們對其必須加以禁止。國家經貿委下達《關於立即停止生產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緊急通知》以來,連發了3道禁令,說明國家對『禁白』的決心是很大的。但現行的法律規定過於簡單,難以操作,缺乏法律規范中的『制裁』部分,因而並不具有法律強制力。相比之下,西方國家對廢棄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回收使用和處置等各個環節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這不能不說是我國立法不夠完善的表現。有關專家指出,應該本著誰污染誰付費、誰治理誰獲利的基本原則,具體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和消費者回收利用廢舊塑料制品的義務和法律責任,制定更完善的『禁白令』。同時也要加大執法宣傳力度,倡導和普及綠色消費的環境保護觀念。『禁白』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法律的規范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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