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司就2003年1月27日《21世紀經濟報道》在第9版刊登的標題為《菲菲農業4.5億資產被指灰飛煙滅,證監會進駐『荷蘭村』以南》一文作出澄清。
點評:盡管菲菲農業在澄清公告中言之鑿鑿,但不得不承認的是,從銀廣夏、到藍田股份,從歐亞農業(0932.H.K.)到超大農業(0682.H.K.),我國農業上市公司似乎已成了造假的溫床。
而菲菲農業在前不久發布的公告中稱,中國證監會大連特派員辦事處已於今年1月15日開始對公司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行為進行立案調查。顯然,《21世紀經濟報道》所批露的有關信息也並非空穴來風。
據悉,證監會方面調查的重點是一份舉報材料列舉的菲菲農業重組造賬時注入的資產45389.09萬元的情況。菲菲農業的前身是盛道包裝,2001年10月底,沈陽菲菲企業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受讓和托管股權,成為盛道包裝的實際控制人。隨之公司進行了重大資產置換,其主營業務轉向生態農業和房地產。2002年4月5日,盛道包裝更名為『菲菲農業』。
公開資料顯示,菲菲集團成立於1993年5月,注冊資本1.5億元,法定代表人趙也飛,趙也飛個人持股比例達70%。根據舉報材料,菲菲集團一直資金吃緊,周旋於法律、法規的空隙間。
該公司自1992年成立以來,經常通過不給購房者開具商品房銷售發票,或開具異地購置發票、變更注冊地址等手段,涉嫌偷稅漏稅數額達2000多萬元。目前來看,菲菲農業的澄清公告並無太大的說服力,因此投資者對該股應持相當謹慎的態度。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