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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少市民來函來電諮詢如何在家庭裝修過程中防止上當受騙,保護自身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所辦案經驗,筆者認為以下『四要』可以保證市民安全裝修。
一、要對所聘請的施工企業信譽作必要了解,具體可通過審核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考察企業的施工現場等,以便綜合作出判斷。
二、要簽訂一份規范的裝潢合同。首先要對簽約主體作出審核,施工企業的公章或合同章應與其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上的名稱相同,並注明其注冊地址及經營場所地址。由於現在很多裝潢施工企業存在掛靠現象,如合同上往往只蓋分公司、經營部的公章或合同章,最好與其總公司取得聯系,核實分公司(經營部)的合法性及與總公司的關系,並且盡可能要求加蓋總公司的公章。其次,要對合同主要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如工期(包括開工、竣工)、付款方式、驗收方式、爭議的解決、違約責任等。
三、付款要與工程進度結合。在包工包料的情況下,切忌將工程款一次性支付給施工企業,可在合同中約定根據施工進度及備料情況分期預付工程款,以免出現施工者『卷款潛逃』情況的發生。當然,如果能在合同中約定施工企業支付一定的『保證金』,則更可保證自身權益。
四、在施工過程中要勤於監督。市民疏於監督是造成裝修質量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企業的材料選購、隱蔽工程等實施監督非常必要。支付工程款後應要求開具有施工企業專用章的正式發票(如是分公司收款最好由總公司開具發票),避免個人簽白條形式或用其他企業的收據作付款憑證,以免今後發生糾紛而無法追索。
當工期出現延誤時,應根據施工企業的現場情況,及時作出是否終止合同、要求賠償的決定,以免陷入曠日持久的麻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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