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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將近,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今天公布的最新抽查結果顯示白酒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6.0%。
2002年第4季度國家監督抽查從山東、湖南、河南、北京、內蒙古等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流通領域抽樣檢查了49家白酒生產企業的50種產品,產品抽樣合格率為86.0%。
抽查結果呈四個特點:一、白酒的衛生質量全部符合國家標准規定。抽查的50種瓶裝白酒產品,甲醇、雜醇油、鉛等三項衛生指標均符合國標規定,大多數產品的含量都很低,甲醇的含量多在0.10g/L左右,低於標准規定的0.40 g/L限定值,鉛的含量更低,幾乎全在0.01mg/L附近,僅為標准規定限量的百分之一。
二、大中型生產企業產品抽樣合格率較高,小酒廠產品質量不穩定。所抽查的50種產品中,26種產自大中型企業,抽查合格率100%,這是前三次國家監督抽查從未達到過的水平。部分農村的小酒廠設備簡陋,工藝陳舊,質量毫無保障,產品合格率低,此次抽查的24種產自小酒廠的產品,不合格品7種,產品抽樣合格率僅為70.8%。
三、白酒品質並非『越陳越香』,低度白酒酒酯類水解應引起消費者注意。低度白酒(通常指酒精度40°以下的產品)是我國當前白酒產品中的主流,近幾年來,低度白酒在存放一段時間後(通常需一年或更久,但因酒而異)出現的酯類物質水解,並導致口味寡淡的問題已逐步成為白酒行業關注的焦點。此次流通領域抽查的白酒產品均為2001年7月以後生產的,即實際貨架期為一年以內,雖然低度白酒在此時段內的酯類水解尚不明顯,但抽查中共有6個低度白酒產品的總酯剛達到標准低限,可以預期它們在進一步存放後總酯很可能更低。現實酒類流通市場中生產日期為二、三年前的白酒產品屢見不鮮,而白酒『越陳越香』的傳統觀念用在低度白酒保存上並不合適,消費者應注意這方面的問題。
四、產品標識標注需進一步規范。抽查發現的首要問題是『配料表』標注不實,特別是一些以調香勾兌為主的液態法白酒,在配料表中幾乎清一色的標為『水、高粱、小麥』,回避了作為主要配料的『食用酒精』或『酒精』的標注。普通白酒加香精,從單一香精到復合的酒用香精,種類越加越多,作為白酒的重要配料,許多企業並不在包裝上明示這一點,它已從另一方面構成了對白酒衛生質量潛在的影響。此外,白酒的包裝盒越來越講究,企業為了防偽,將盒子本身制成了『即開即損』的一次性包裝用具,生產日期則只標在酒瓶的標簽上或在盒內紙頁上,消費者在選購白酒時往往無法從商品外包裝上了解生產日期的信息。
據了解,國家質檢總局從1999年以來已經連續4次對白酒進行了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表明,白酒整體產品質量較為穩定,4次產品抽樣合格率均在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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