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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價格為1.12萬元的『泰柚』實木家具,經檢測絕大多數用材都不是柚木。前天上午,在上海市消費者協會家具專業辦公室的據理力爭下,消費者與家具商場總算達成全額退貨和獲賠3500元的協議。
前年10月4日,陳先生在大柏樹附近一家具商場看中一套紅光家具廠生產的柚木家具,3天後交付了定金。12月下旬,廠方通知他到廠裡看家具白坯,他看到大櫥等已全都上了底漆,所幸大櫥上有扇門的鉸鏈孔內沒涂到漆,陳先生一看,當即提出所用木材並非柚木。他當天返回商場要求退還定金,營業員一口咬定是柚木,表示再陪他去廠裡。陳先生再次到廠,看到大櫥的鉸鏈孔已涂上了深色底漆,又看到床的用材全是細工木板。陳先生再次要求退還定金。雙方經討價還價,達成了家具部分打八折的口頭協議。
去年1月26日,營業員開出一張注明是『泰柚』家具的發票。然而家具用到8月份,大櫥門框檔子發霉起殼,原來上面貼的是一層柚木皮,裡面根本不是柚木。10月下旬,陳先生找到商場論理,但家具廠毫無誠意,後來乾脆避而不見。11月9日,陳先生把這套『泰國柚木』家具送到市家具質檢站檢測。5天後檢測報告出來,低櫃和床頭櫃的其它材料不是泡桐、貼面板就是人造貼面板,大櫥的柱子、門框、門板、旁板、背板等均為非柚木。
市消協家具辦公室副秘書長王偉斌提醒消費者,購買家具後一定要在發票上注明材料名稱,以備受到欺詐時討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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