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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農歷新年的即將到來,國內眾多保險公司再保險部的老總們緊縮的眉頭終於開始舒展了,這表明,他們已經或者正在從被稱之為有史以來最為艱難的再保險續轉談判中解脫出來。為何國內保險公司2003年度的再保險合約分保續期談判會如此艱難呢?
雪上加霜
提及今年續轉談判,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再保險部總監費志忠稱,『今年的再保險合約分保續轉是我碰到的最難的一次了。以往通常在上一年聖誕節前就能基本完成的工作,今年卻一直順延至現在。目前大部分公司相關業務的10%-20%尚未安排妥當,還在市場上到處游蕩尋找再保險接受人。?
究其原因,費志忠說,『今年,大多數國際再保險商對國內分出公司的要求十分苛刻,限制性條款、除外責任更是達到了空前的一致,其中最關鍵的經濟賬是分保手續費,它自然就成了雙方談判中爭執的焦點之一。按照國際市場上的要求,不管分出公司業績是好是壞,分保手續費都要下降。但是國內保險公司則是希望根據上一年合約分保的條件,根據合同成績來上昇分保手續費,雙方都不願做出讓步。畢竟分保手續費高低關鍵是看成績,看輸出保費和承保能力平衡在什麼位置上。?
『此外,作為分出公司的國內保險公司絕對是希望花最少的分保費得到最大的風險保障,但是作為分保接受人的國際再保商則是希望得到最多的再保費而提供最少的風險保障,這是一個天然的矛盾,也是談判爭議的焦點所在。?費志忠指出,『在談判的幾大核心問題上國內保險公司幾乎沒有與國際再保商討價還價的餘地。?
『國際再保商在搶生意時,卻在承保條件上形成了驚人的相似。這看似采取帶有聯合性質的手段、不支持中國市場的承保能力的行為,在客觀上造成了今年國內公司再保險合約分保續期談判中的艱難困頓。?費志忠如是說。
記者在采訪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再保險部時得知,這種艱難談判局面在人保與慕尼黑再保險談判中體現得淋漓盡致,『他們和我們在基礎費率問題上存在分歧,他們希望把交付直接保險公司的手續費降下來,同時加一些硬的約束,如明確多大量的業務纔能進合約合同等。?國際再保商承保的苛刻條件使得雙方對本年度合約分保的所有條件錙銖必較,談判時時會持續到次日凌晨。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今年再保險合約分保續轉之所以會遭遇如此難題,是因為國際再保商在一起向保險公司聯合要價局面出現所導致的。那麼為何形成國際再保商聯合向保險公司要價的局面呢?
自身難保
『9·11?事件使再保險公司成為了『最大的輸家?,一些再保險公司由於巨額賠款陷入財務困境,國際再保險市場一直是疲軟,承保能力過剩,費率很低、再保險本身是虧損的,瑞士再保險總部首席承保中心特殊風險承保經理拉克稱,在『9·11?事件之後,國際再保險市場上大部分『無知?的承保能力都消失了,各個再保險人全球的競爭、承保量的減小,使得今年整個全球再保險合約分保續轉都比較困難。再保險商只能用它的手段來壓迫這個市場,比如直接提昇分保費率,或者增加除外責任間接促使分保費率上昇。
通用科龍再保險相關人士也指出,『9·11?事件之後,國際再保商承保能力受到打擊,各家特別收緊承保政策、加強承保紀律。這體現在對各地保險公司身上就是國際再保商的條件苛刻。『在過去國際資本市場紅火的環境下,再保人可能更加注重分保時給他們帶來的現金流,即使費率較低的保單也會接,通過現金流在資本市場獲得良好收益。但現在國際股市低迷,他們就不願再容忍低費率的保單了。?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9·11?事件令全球保險業損失慘重,越知名的公司遭受的打擊越沈重。因為他們的知名度不但帶來大量的保單,而且要承受更多風險。盡管高超的投資水平一向是他們的法寶,但面對高額損失,他們不得不拋售手中利潤很高的未到期證券和有價值的固定資產。更不幸的是,早已存在的經濟衰退難以使這些資產換回應有的回報。正是由於不好的事情都趕到一起了,國際再保商纔聯合要價,比如,新合同的超賠,價格都在過去的50%以上,有很多的險種達到200%-300%,而且還不包括恐怖、戰爭風險。
不過該人士也指出,盡管從客觀效果上看,國際再保商對中國國內再保險合約分保續期看似實施了聯合行動,但這並不表明國際再保商有主觀上的聯合意向。這種客觀結果背後真正的始作俑者是:『9·11?事件。『9·11?事件之後,全球保險市場價值鏈中的平衡被打破了,游戲規則由此而發生了急劇的改變。一方面國際再保商因自身難保而尋求的緊急應對辦法是費率普遍大幅上揚,幅度高達一倍甚至幾倍。而另一方面國內保險公司卻因惡性承保競標造成費率下降的怪圈,並未與國際費率水平同步上揚。這種費率背道而馳的局面則使得國內再保險合約分保續期談判難上加難。
危機潛伏
然而就在遭遇再保險合約分保續期難題之後,中資保險公司該如何應對呢?是聯合共保,還是增大國內分保額度?畢竟一旦這種局面持續下去,對我國保險業的發展是十分不利的。
業內人士解釋說,中資保險公司再保險合約分保續轉難題將造成以下四方面的危機:第一,這將造成巨額保費外流,進而影響我國保險基金的積累和國民經濟生產領域的投資資金回流;第二,這將造成保險項下國際收支的巨額逆差,對我國外匯供給形成巨大壓力;第三,這將嚴重削弱我國保險技術的研究和保險產品的開發能力,國內保險人是否能提供豐富的、先進的保險產品將受國際分保渠道是否順暢和國外再保險人是否支持的直接制約;第四,這將嚴重威脅到我國的金融安全和經濟安全,保險對國民經濟的平穩發展和抗災能力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再保險是原保險的必要支持和最主要的巨災風險救助途徑,如果國內分保大部分依賴於國際市場,則國際市場的金融動蕩將直接威脅到我國的災害補償能力,或者我國巨災發生後的保險責任履行將直接受制於國外再保險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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