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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中國人壽保險公司、中國太平洋保險和平安保險聯合設計的《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經過中國保監會審核認可後,作為行業指導性條款向社會正式公布了。
業內人士認為,此舉表明持續了近三年的航意險壟斷體系已經被打破——中國最後一塊行政色彩較濃的人身險業務終於向市場化邁進了一大步。
游戲新規則
首都經貿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庹國柱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新的航意險行業指導性條款共十二條,規定了投保范圍、責任免除、受益人的指定和變更等多項內容。它的公布表明,中國航意險的壟斷局面已經被打破,航意險市場將引入競爭,讓市場調節條款和費率,像車險市場上即將出現的多樣化的產品一樣,中國百姓也將面臨航意險產品多樣化的選擇。
記者發現,盡管每份航意險的保險費仍為人民幣20元,盡管同一被保險人的最高保險金額仍為200萬元,但是根據新的條款,每份保險的保險金額則提高為人民幣40萬元。
除去保險金額的上調外,新航意險行業指導條款最大的變化是可以退保。新條款規定,投保人可以在航意險保單約定的航班班機起飛前申請要求解除保險合同。但在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起飛後,或被保險人因故未乘坐該合同約定的航班班機,在該航班起飛30日以後,投保人則不得要求解除該保險合同。根據新的條款,航意險的保險期間是自被保險人到達機場通過安全檢查時始,至被保險人抵達目的港走出所乘航班班機的艙門時止。
此外,航意險保單在形式上也將出現較大變化。除被保險人姓名與航班號等簡單信息外,被保險人的身份證號碼、受益人指定、聯系方式、本人簽名等都成為保單的構成元素。同時,航意險也將告別手工出單時代。根據保監會的要求,各保險公司將最遲從今年3月1日起實現電腦聯網出單。
共保將解體
據悉,在中國人壽、太平洋保險和平安保險三巨頭邁出聯網銷售的第一步後,聯盟陣營之外的保險公司也在籌劃跟進,他們對航意險電腦聯網出單一事的趨之若鶩,被大多數業內人士看作是航意險共保體系將走向滅亡的一大跡象。
一直以來,為了遏制高手續費和防范假保單、避免惡性競爭,『共保』似乎成了航意險唯一的出路。早在1997年,身為國內四大航空港口之一的深圳就率先開始了共保試點。然而,幾年過去,幾乎席卷除上海、太原之外全國所有大中城市的『共保風暴』,其結果非但沒有擺脫這種惡性競爭的局面。還限制了公平競爭,制約了市場的活力,而且對參與『共保』的公司來說,使大家陷入了『囚徒困境』,即任何一家公司加大展業力度,提昇服務質量,都將面臨成本一家獨擔,而經營成果大家共享的結局。因此博弈的結果是誰也不在這方面增加投入。
盡管此次航意險新的游戲規則並沒有觸及共保問題,但是記者在采訪中國保監會相關人士時了解到,由於保監會職能的轉變,不可能以行政手段強制共保方式退出市場。而解決共保方式最理想的手段是由市場來評判,新的航意險改革真正啟動後,如果共保能夠適應市場則生存,反之則淡出。並且該人士還是提到『希望共保能夠在新的改革措施的影響下逐漸退出市場。』
對此,中國保險學會副會長潘履孚認為,『具有中國特色』的共保行為,實際上是市場經濟下的一個怪胎,其行為帶有濃重的計劃經濟色彩。共保的出現,打消了企業的創新和服務意識,不利於企業提高服務水平及培養企業的品牌效應,『共保是暫時的溫床,當深陷其中的企業逐漸喪失了免疫力之後,只能從共保走向共亡』。
背景資料
航空意外險是指當旅客在乘坐飛機期間,由意外事故而死亡、殘疾或受到其它傷害時,由保險公司按照保單條款和有關規定承擔保險責任的保險合同。航意險一般有三種給付情況:一是客戶在保單有效期內身故,保險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二是客戶在保單有效期內殘疾,壽險公司給付殘疾保險金;三是在保單有效期內,未造成身故或殘疾,但由於意外造成的醫療費支出,保險公司按一定限額給付醫療保險金。以往保險市場上銷售的是由中國保監會統一制定標准條款、統一厘定保險費率、統一監制保單航意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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