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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體紛紛報道《證券法》的修改。如果新的《證券法》取消銀行資金入市、股票質押貸款和國有企業炒作股票是明令禁止的限制性條款,將使大規模合規資金進入資本市場,促進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實現融通和良性互動。如此,長期處於政策『擦邊球』狀態的相關業務將可以名正言順地開展。
市場也盼望這些『利好』能早日出臺。如果我們仔細研究就會發現,這些條例的修改還要經過今年人大的討論纔能通過。即使能夠通過,對當前股市又能起多大的作用呢?銀行和國企的資金曾經通過委托理財、私募基金和其它渠道進入過股市,其效果又如何呢?
希望大規模合規資金進入資本市場,仍然是沿著資金推動型的行情思路,希望股市能夠漲起來。就算股市漲起來了,能解決主要問題嗎?
我們知道,流通股與非流通股,同股不同價的矛盾十分尖銳。去年在市場高價賣出10%的國有股,廣大投資者不接受。今年又向外商和民企轉讓國有股、法人股,基本上是淨資產值、甚至更低的價格,進一步打擊了流通股持有者(包括股民、券商、基金)的信心。這種政策上前後矛盾的做法,降低了市場的誠信度。是股市下跌的重要原因。
讓銀行和國企的資金進入股市,參與的仍然是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流通股的價格遠遠高於非流通股,相比向外商和民企轉讓的國有股和法人股來說,流通股持有者的風險相當大。這樣不僅不能解決股市的主要問題,反而會使入市資金面臨更大的風險,因為誰都知道向外商和民企轉讓的國有股和法人股現在不能流通,短期內也不會流通,但是不會永遠不流通。那麼將來外商和民企轉讓的國有股和法人股會采取什麼形式流通呢?這是未知數。
所以解決股市主要問題,並不是銀行和國企的資金進入股市,就能奏效的。關鍵還是如何解決流通股與非流通股、A股與B股、H股的利益不平衡問題。
大家想一想,目前的A股市場,實際上國內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付出的代價,比B股和H股的投資者要大得多,比那些以淨資產值買非流通股的外商與民企的代價也大得多,從同股不同價,也不同權的實際情況來看,實際處在最不利的地位,那麼再讓銀行和國企進入A股流通市場,豈不是讓更多的資金為B股和H股、以及非流通股做貢獻。一道簡單的算術題,就可以看出這個矛盾:
4.22元人民幣認購的中石化A股與1.6元港幣認購的中石化H股,股東權益是相同的,分紅時A股股東並不比H股股東多。這樣的利益不平等,讓銀行和國企的資金進入股市,豈不是要付出更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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