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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管理局有關人士日前透露,2003年1月1日起,我國國內外匯貸款的外匯登記及管理方式已經在全國范圍內進行調整。自2002年10月以來先行試點的浙江、廣東、上海等省市的企業,已在這次改革中得到實惠。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人員介紹,此次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方式主要在三個方面進行改革:一是改變過去由債務人到外匯局逐筆登記的管理方式,實行國內外匯貸款債權人(銀行)集中登記。二是簡化債務人國內外匯貸款專用賬戶管理和還本付息核准的手續。三是明確銀行在加強內控審核、現場和非現場檢查方面的要求。
據了解,我國以往的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框架,是以1989年發布的《外匯(轉)貸款登記管理辦法》為基礎逐步建立起來的。主要是對國內外匯貸款實行登記制度,即債務人每借一筆貸款,都需逐筆到外匯局辦理貸款登記;開立相關外匯賬戶及還本付息須經外匯局核准,等等。在這種管理方式下,外匯局直接面對企業、審批企業,雖然滿足了監管要求,但由於審批環節較多,管理成本比較高。而且,由於企業是登記和還貸主體,遇到企業不登記或遲登記時,在還款環節會出現很多麻煩,不利於銀行及時收貸,也直接影響了我國企業境外投資的規模和效率。以廣東省為例,截至2001年底廣東省共有境外投資企業686家,投資總額僅為15億美元。按專家的分析,以2001年底廣東累計利用外資達到1100億美元的數字推算,廣東省對外投資額理應在143億美元左右,而目前的規模僅能達到這個數字的1/10。因此,對現行國內外匯貸款的管理方式進行改革,有利於提高國內外匯資金的使用效率,幫助國內企業大步實施『走出去』戰略。
為使改革工作順利推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自2002年10月開始,在浙江、廣東、上海等省市進行試點。記者從試點省市的外經貿和外匯管理部門了解到,由於准備充分,操作審慎,試點工作在各地進展比較順利。改革減少了企業逐筆登記的麻煩,方便了銀行的信貸管理,受到了企業、銀行等多方面的歡迎,社會反映積極。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截至2002年底,境內金融機構外匯貸款餘額超過1000億美元,比上年末增加近100億美元。國內外匯貸款管理方式的改革在其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廣東省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改革方案,出臺了《境外投資外匯管理試點辦法》,放寬境外投資購匯限制,允許符合條件的無自有外匯企業通過人民幣購匯向境外投資,取消匯回利潤保證金制度。給企業以更多的資金運營空間。據悉,目前廣東境內外匯資金非常充裕,有關管理部門將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放開外匯供應,不作上限控制。去年10月浙江省進行試點,取消企業購匯及匯出的限制,為企業境外投資疏通了外匯瓶頸。據寧波市外經貿局境外投資管理處統計,截至2002年底,全市新批海外企業60家,分布26個國家和地區,項目總投資1166.37萬美元。目前寧波市已有境外企業及機構282家,分布在53個國家和地區,項目總投資7393萬美元,其中中方投資5447萬美元。2002年10月試點以來該市企業對外投資的項目和投資額有大幅攀昇。
可以預見,隨著2003年新的外匯貸款管理方式在全國推開,我國境內企業『走出去』將呈現一個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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