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華紡股份(華紡股份有限公司,600844)第一大股東華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華誠投資)的控股公司中國華誠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華誠財務)遭破產清算一事被曝光之後,再次引起市場對隱瞞重大訴訟事項、涉嫌欺詐上市的華紡股份案情進展情況的關注。此案揭露至今一年有餘,但石沈大海。
隱瞞重大訴訟事項
華紡股份於2001年9月3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但上市前華誠投資的股權就已全部被凍。而公司7月底刊登的招股說明書和8月27日刊登的上市公告書均將第一大股東的重大訴訟事項刻意隱瞞,不予披露。
早在公司上市前的2001年3月2日,華誠投資因拖欠鞍山證券公司2700萬元,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2001)經執字第12號],凍結了華誠投資在華紡股份52.92%的股權,同時也給華誠投資下達了民事裁定書,給華紡股份下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對於此項凍結股權的裁定,華誠投資、山東省工商局給鞍山中院留了回執。而華紡股份董事、副總經理、董秘崔建華竟稱:華紡股份在此之前完全不知此事。而且,華誠投資已於2001年3月2日被鞍山中院凍結的股權又被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上海二中院)重復凍結。
但華紡股份在2001年7月底刊登的招股說明書和8月27日刊登的上市公告書中,均未披露這一事實。直到8月29日、30日上海二中院先後查封、凍結華誠投資持有的2500萬股和3300萬股股權後,華紡股份纔在8月31日首次發出公告。其後,法院又再次凍結華誠投資持有的華紡股份其餘全部國有法人股。但華紡股紛在上市第二天(2001年9月4日)纔再次發布公告,稱華誠投資持有的8474.21萬股國有法人股因財務債務糾紛被法院全部查封凍結。
由於華紡股份上市前隱瞞重大訴訟事項情節嚴重,2001年9月5日,中國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發表談話,表示『華紡股份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此事引起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及上市公司監管部等部門的關注』,並將密切關注華紡股份事態發展,敦促其及時披露應該披露的信息。根據2001年3月15日證監會發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准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第166條『發行人應披露持有發行人20%以上股份的股東、控股子公司,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作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華紡股份未能照章行事,屬明顯違規行為。因此,證監會擬就發行人董事是否故意隱瞞重大事項、主承銷商及律師等其他中介機構是否履行了盡職調查義務、是否勤勉盡責作進一步調查。但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未見任何動靜,石沈大海。
空殼搖身變成股東
實際上,華誠投資早已淪為一個負債累累的空殼公司。2000年12月,新華社在其《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對一批債務人提起破產申請和訴訟》的報道中提到:『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今天透露,這家公司日前分別對中國木材公司、中國華誠投資管理公司、中國國際企業合作公司三家大型企業提起訴訟,追繳債權共計6.2億元。』可見華誠投資當時就已債務纏身。
1999年,上海二中院執行庭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華誠投資實際上幾乎是一個空殼公司,其可查資產早已因各種原因被兄弟省市的執法部門查封或凍結,他們雖經多方努力仍然找不到其財產線索,於是不得不在1999年12月中止執行。直到2001年7月底,華紡股份刊登招股說明書,華誠投資赫然以第一大股東身份現身。發現這一新線索後,上海二中院立刻恢復執行。2001年8月29日,華紡股份刊登上市公告書當天,上海二中院有關人員立即趕到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凍結華誠投資所持有的2500萬股國有法人股,第二天又凍結了3300萬股,餘下的2600多萬股則被北京市高院因其它債務糾紛而凍結。
據了解,在上海二中院、北京市高院凍結華誠投資所持有的股份後,武漢市中院、鞍山市中院、北京市一中院等也紛紛尋找途徑,以期能夠為其它債權人追回部分權益,這進一步表明華誠投資負債之多。
但是,就是這樣一家空殼公司,居然於1999年7月發起設立了華紡股份,並於2001年9月3日上市,華誠投資持有8474.21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4.59%而成為第一大股東。
中介機構知情不報
事發後,華紡股份主承銷西南證券的項目負責人孔先生說,這件案子實際上1999年已判決但一直沒有執行,當事人是華誠財務,華誠投資對其提供債務擔保並負連帶責任。孔提到,在對該公司進行上市輔導時,華誠財務表示可以解決債務問題,不會牽涉到華誠投資,沒想到上市後華誠投資還是要對此項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顯然,西南證券也是知情者。既然如此,西南證券為什麼也要隱瞞實情?
華誠華紡脣亡齒寒
華誠財務由於違規經營,導致不能清償到期債務,2002年12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宣布其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作為華誠財務發起人股東的華誠投資,是中國華誠集團的核心企業,於1996年11月,由華誠財務、上海匯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愛地房地產開發公司、華誠高科技產業有限公司發起設立,注冊資本8億元。其中:華誠財務持有40800萬股,佔總股本的51%。1997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具了《關於中國華誠財務公司改組及變更事項的批復》,批准了華誠財務改組以及股權結構調整的方案,原華誠財務的16家非華誠集團下屬成員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華誠財務的股權轉讓給華誠投資,華誠投資成為華誠財務的控股股東,持有華誠財務的股權佔總股本的72.40%。也就是說,華誠投資與華誠財務相互持股,互為第一大股東。如此膠著的產股權關系說明,華誠財務的破產,對於華誠投資而言,必然是脣亡齒寒,對上市公司華紡股份也將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